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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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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14号

颁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特种设备

颁布日期:2014-10-30生效日期:2014-1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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