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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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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沪安监发〔2016〕1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6-02-26生效日期:2016-02-26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6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大力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推进、抓落实、补短板,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总体目标是: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动和改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排查化解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依法治理,强化预防治本,全面提升城市安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三项目标任务”,为完成“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打下扎实基础。

  一、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

  (一)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在北京等8省份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修订本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二季度)。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建设,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细化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方法,规范执法行为(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四季度)。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深化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着力发挥安全生产领域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建设,完善行业自律规范,优化提升第三方服务水平(规划科技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三季度)。深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公示与联动惩戒(规划科技处、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推动本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平台升级,完成本市安全资格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平台对接(宣传培训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三季度),推动落实特种作业教考分离、考发分离工作(宣传培训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下半年)。推进本市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建设,制定完善考试制度,推动考试规范化运行(宣传培训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上海市关于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暂行规定》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根据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调整情况,进一步明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办公室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一季度)。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推进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进“三定”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指导、推进区县、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从监管机构、监管任务、监管机制、日常管理、行政执法、保障措施等方面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办公室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四)从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和承诺(办公室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一季度)。加强对区县政府、行业部门及专项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推动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区县、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办公室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四季度)。督促企业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推动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延伸、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落实“五个全覆盖”,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监察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五)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各区县和相关单位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指导、协调、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和专项治理。加强各类事故综合统计,重点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加强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重要企业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推动相关区县、行业部门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效全覆盖(执法监察处、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全市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输送管道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输送管道安全运行和沿线区域公共安全。深化安委会紧密型单位执法联合行动,对轨道交通、事故多发建筑工地、易造成重大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监督检查(执法监察处等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三、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

  (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创新。出台《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三批)》,推动全面落实禁止、限制、控制措施(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二季度)。在上海化学工业区开展试点,探索利用物联网手段强化“三区联动联控”,研究形成危险化学品信息监控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启动建设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过程管控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供保障支持(规划科技处、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四季度)。

  (七)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动联控。分步建立健全禁限控目录以外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推动落实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分类管理措施,对达到使用数量及适用行业规定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二季度),其他企业落实评价报告备案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四季度)。在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储存品种全面筛选比对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公开招标优选危险化学品领域行政审批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提高许可审查科学性(规划科技处、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配合各区县和相关部门推进本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内且不在工业园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管控(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四、有效深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八)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制定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法监察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一季度),编制季度、月度监督检查方案,强化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现场核查以及重点抽查和暗查暗访。深化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重要时段、石油库、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液氨冷库、汛期安全等安全专项检查(执法监察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严格规范日常执法,完善抽查制度,加强对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和实施情况的日常督促检查,指导、推动区县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执法监察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九)深化事故隐患督办治理和“打非治违”。制定市级重大事故隐患年度督办治理计划(执法监察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一季度)。推进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治理。逐步推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推动区县、企业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分类督办治理。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管理机制。完善“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执法监察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进评审工作机制。工贸行业基本完成生产型规模以上企业的创建达标,新增10%的生产型小企业创建达标;危险化学品行业完成200家企业复评提升(执法监察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五、进一步严格应急管理和事故查处

  (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充分利用“3+X”平台,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信息互通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时间节点:第三季度)。推进落实事故灾难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效率(时间节点:全年)。制定本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和业务培训管理办法(时间节点:第一季度)。组织开展专业救援队伍业务培训(时间节点:第二季度)。督促落实和检查各行业、系统进一步充实危险化学品应急装备及物资的配(储)备(时间节点:全年)(应急管理处牵头负责)。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政府系统值守应急管理要求》,完善事故信息接警、核查、调度和跟踪制度(时间节点:第二季度)。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时间节点:第一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督促高危和较大危险行业企业组织开展演练(时间节点:第二、三季度)。配合市消防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拉动演练(时间节点:第四季度)。继续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以开展针对性的实战演练来检验和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间节点:全年)(应急管理处牵头负责)。

  (十二)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四不放过”要求,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情况。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的主体责任。规范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完善事故情况通报的分析要素,为提高事故预控能力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企业发生事故、行业接受教育、部门强化监管”的作用(事故调查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十三)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启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时间节点:第一季度)。重点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职业健康体检的落实(时间节点:第二、三、四季度)。做好监督性监测,完善公告制度,定期形成职业病危害现状分析报告或通报。加强职业病多发单位专项治理,对存在新发职业病病例企业进行专项检测。加强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继续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做好年度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时间节点:全年)(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处牵头负责)。

  (十四)完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完成《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修订(政策法规处、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三季度)。争取形成《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修订送审稿(政策法规处、事故调查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四季度)。推进《上海志》劳动卷安全生产篇和市政府分志安全生产章节的编纂,年内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编制本市安全生产发展史(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四季度)。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管理,修改局信访举报管理办法,更新信访办理流程。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十五)强化安全生产规划科技支撑。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编制出台本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大举措、重点工程(规划科技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二季度),细化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规划科技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三季度)。加强本市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工作顶层设计,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第三方,加快原信息系统整合完善。完成《上海市安全生产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研究》《上海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研究》课题研究(规划科技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四季度)。在浦东试点实施基础上,持续推进其他区县建设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纳入市局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后续监管(规划科技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完成局网站改版制定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推动政府服务“单一窗口”建设,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接入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办公室、规划科技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二季度)。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充分共享和有序开放,拓展网上审批事项协同应用(规划科技处、办公室会危险化学品管理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处、事故调查处、应急管理处、执法监察处等负责,时间节点:第二季度)。

  (十六)积极营造城市安全文化氛围。加强与新华社上海分社、人民日报上海记者站、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坚持正确方向、创新方法手段,加强新闻宣传策划,聚焦基层一线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进一步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专业媒体“两刊一报”(《上海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中国安全生产报》)在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切实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宣传培训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加强局政务微信、微博建设,制定微信管理制度,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安全生产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办公室、宣传培训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完善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制度,加强舆情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宣传培训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宣传培训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6月份)。指导推进本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案例教育、警示教育力度,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深化“三不伤害”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宣传培训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十七)持续加强安监系统自身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切实转变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坚持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和“月度安监课堂”“季度党课”制度,建立常态学习机制,加大党性实践力度,加大价值引领力度,夯实党员干部思想和理论基础。严格落实党建责任,继续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制定《局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二季度)。配合做好市委巡视组对我局的巡视工作(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二季度)。组织开展直属事业单位巡察工作(机关纪委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四季度)。落实从严治党新常态,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续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纪委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根据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干部工作规范化(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第二季度)。加大干部交流、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加强记实考核,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做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数字化工作,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突出“忠诚、奉献、高效、创新”主题,推进书香机关建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时间节点: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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