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应急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实施方案》(潍发〔2020〕7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证明事项通用清单(试行)》(鲁应急发〔2020〕11号)基础上,梳理编制了《潍坊市应急管理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试行)》,现予以公布。
附件:潍坊市应急管理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试行)
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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