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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道路客货运输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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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黑安办发〔2021〕42号

颁布部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3-30生效日期:2021-03-30

市(地)政府(行署),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省道路客货运输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全省道路客货运输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全省近期道路客货运输事故沉痛教训,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力推进全省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以“一杜绝”、“两下降”为目标,以排查整治企业、基层问题隐患为重点,通过开展全省道路客货运输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切中要害,直击痛点,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全力推动全省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时间安排

  从2021年4月1日开始至7月9日结束,共100天时间。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企业方面。全省客货运输企业要突出驾驶员、运输车辆、运输过程等重点环节,“全方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并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清零。车辆技术状况方面。全省客货运输企业要突出车辆制动、转向、轮胎等关键部位,对所属车辆一台不落地进行技术状况排查,建立完善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其建立健全汽车维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车辆维护,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不得擅自改装车辆。驾驶员资质方面。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运输企业客货运输驾驶员资质,对已经吊销、注销机动车驾驶证、降低准驾资格,一个考核周期内3次记满20分或连续3个考核周期都记满20分的,要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及时向社会公布。全省客货运输企业严禁雇用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同时,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御员、押运员,严格持证上岗。

  公安部门:一是开展“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和重点驾驶人“两率清理”行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紧盯隐患整改,督促办理检验、报废、审验等手续,进一步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二是对近三年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以及农村公路是否存在“劳务市场”“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影响安全出行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和梳理,排查一批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通报相关部门,推动隐患整改。

  (二)集中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长途客运方面。全面整治长途客运企业不制定不执行中途停车休息方案、凌晨1时至4时不停车休息,长途客车带病运营、动态监控不到位,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问题。包车客运方面。严格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严格包车标志牌审批管理,全面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旅游部门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无标志牌、超范围经营包车,严厉打击非法包车行为。农村客运方面。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农村道路客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客运整治工作。同时,要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牌标线不齐全等问题进行整治。危险货物运输方面。全面整治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托运、充装、查验、登记制度落实不严格,向个人或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托运或充装危险货物,承运超出经营范围、与合同不相符、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危险货物,安排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随车装备不完备、卫星定位终端不在线、随车证件不齐全、货物装载不合规车辆发车等问题。网约车方面。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整治审查平台、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网络预约等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微信、淘宝等平台进行网络约车行为。客运站方面。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监督客运站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全面整治旅客安检不到位、《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播放不到位、乘客安全带佩戴不到位、旅客实名购票落实不到位问题。驾驶员教育管理方面。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全面整治客货运输车辆超速、超员、超载,驾驶员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车辆资质方面。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清理车辆挂靠经营行为,会同公安部门开展“大吨小标”、“百吨王”车辆整治,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

  公安部门:一是发现客运车辆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严处;对长途客车凌晨1时至4时违规运行行为,加大检查力度。二是对货车、挂车实行抽查,重点检查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情况,检查货车驾驶人准驾车型是否相符。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一超四罚”措施严格落实。三是对公路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乱停乱行、违法掉头、闯红灯、闯禁行、占用应急车道、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依法严查重处。

  (三)广泛开展各类人员大培训

  交通运输部门:客货运输驾驶员。全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要制定驾驶员教育培训计划,落实驾驶员每月教育不少于2小时要求,组织开展以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典型事故案例、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文明驾驶、遵章驾驶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两类人员”和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员、押运员。各市(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密组织“两类人员”考试考核,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同时,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押运员、装卸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各级管理人员。6月份,省交通运输厅举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干部培训班,对各级安全管理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同时组织参加交通运输部培训;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采取专家辅导、工作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好本级各类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大培训,全部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安全监管和依法行政水平。

  公安部门:一是加强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工作,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时限,丰富培训内容。二是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新媒体平台等,向运输企业和驾驶人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四、方式方法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县全面检查、市重点抽查、省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企业全面自查必须做到人员一个不落、车辆一台不少,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制定台账并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问题隐患整改必须达到“五到位”要求;县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全面检查必须做到企业检查“全覆盖”,问题隐患全整改;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重点抽查所属县(市、区)及企业不少于三分之一;省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并采取下发通报、进行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突出问题解决和重大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重要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进一步认清全省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抓好全省道路客货运输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百日攻坚”行动作为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研究措施办法,强化组织领导。要督促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具体整改措施。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本行业、本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百日攻坚”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有效解决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协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检查督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严”字当头,真正做到从严监管,从严惩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行动不力的要开展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列入黑名单、上限处罚。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

  (五)注重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全面宣传报道全省道路客货运输安全大排查整治大培训“百日攻坚”行动,既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又要曝光反面典型,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有效应对舆情,营造良好行动氛围。

  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期间,各地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省安委办和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7月15日前,各地行动开展情况分别报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公 安 厅,高成云,0451-82897512;交通运输厅,张俊男,0451-8264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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