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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安全隐患更需公之于众

2012-6-1 10:33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194 | 评论: 0 | 来自: 中国安全生产网
摘要:无事故不等于就没有隐患,有隐患就要着手解决。要做好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切莫对安全隐患遮遮掩掩,因为你不去治理它,它就会来伤害你。
  什么是隐患?隐患就是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常见的隐患有“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隐患在不同的载体上体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其载体包括人、物、作业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

  走进企业就会发现,面对安全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其负责人总是对检查推三阻四,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遮遮掩掩、答非所问。其实,企业对待安全隐患切莫遮遮掩掩,有问题去查问题,有隐患去排隐患,要关注隐患,不要“关住”隐患,更不要刻意隐瞒或置之不理。隐患险于明火、安全重于泰山,如若不重视,总有一天某些问题和隐患就会发展为安全事故。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个别管理人员不熟悉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及安全工作特点,缺乏敏感性和预见性,虽然问题在身边,却做不到督促整改,面对安全执法检查也只能遮遮掩掩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高度认识安全工作无小事这个道理,对待安全问题要敢于揭露,不能以任何借口掩盖安全问题,严格落实安全奖罚和责任追究。其次要把好生产施工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安全关,把有关的安全生产措施配套齐全,增强执行安全生产规章的约束力。同时做好随机性隐患的防范,主要是控制人的因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防范能力。再次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构筑多种渠道和“全天候”安全保障平台,畅通发现问题的渠道,完善汇报、信息反馈、外举内查、外奖内罚等制度,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工作经常研究其规律,对潜在的问题能够有准确遇见性,从抓早、抓小入手,防微杜渐,止于萌芽。

  无事故不等于就没有隐患,有隐患就要着手解决。要做好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切莫对安全隐患遮遮掩掩,因为你不去治理它,它就会来伤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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