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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就轻型车排放标准再征意见 北京带头实施

2013-1-21 14:07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819 | 评论: 0 | 来自: 北京晨报
摘要:削减PM2.5,又传来好消息。昨天,环保部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这一标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五排放标准。
  HSE资讯:削减PM2.5,又传来好消息。昨天,环保部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这一标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五排放标准。与现行排放标准相比,大幅削减了新生产汽车的单车排放量,同时,车辆达标排放考核里程增加一倍,即由原来的8万公里增加到16万公里。此前,本市已制定北京V阶段标准,对此,环保部表示,在中国第五阶段标准发布后,立即废止北京V阶段标准,改为提前实施中国第五阶段标准。

  与欧五排放标准相当

  二次征求意见稿中染物控制项目包括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非甲烷碳氢、颗粒物,以及颗粒物粒子数量。与第四阶段标准相比,新增颗粒物粒子数量限值要求,以促使汽车采用更有效的颗粒物排放控制技术,以大幅削减颗粒物尤其是细微粒子的排放。

  二次征求意见稿大幅度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以轿车为例:汽油车的氮氧化物加严25%,柴油车的氮氧化物加严28%,颗粒物加严82%。对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里程,由8万公里增加到16万公里,即在16万公里以内,汽车污染物排放应达到本标准限值要求。对于大多数家用轿车来说,16万公里基本涵盖了整个使用寿命期。与国外汽车排放法规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技术水平和欧洲正在实施的第五阶段排放法规相当。

  在用车不使用新标准

  征求意见稿指出,标准适用于新车定型、生产和销售环节,不涉及在用车辆。记者注意到,新标准实施时间还未明确。环保部负责人指出,排放标准的实施与油品供应密切相关。

  新标可削减PM2.5

  环保部负责人指出,通过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单车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减排氮氧化物25%至28%,减排颗粒物82%。同时,通过提高车载诊断系统要求、增加关键部件的检测等,将进一步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排放控制效果。

  研究表明,2011年轻型汽车排放氮氧化物(NOx)80.7万吨、颗粒物(PM)6.5万吨、碳氢化合物(HC)166.2万吨、一氧化碳(CO)1621.7万吨,已成为北京等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北京落点

  北京具备实施条件

  环保部负责人介绍,地方可以制定严于现行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地方排放标准。有研究表明,机动车已经成为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排放了全市58%的氮氧化物和22%的PM2.5细颗粒物。北京市先行制定了北京V阶段标准。同时,北京市已解决了低硫燃油的供应问题,具备实施第五阶段轻型汽油车排放标准的条件,因此待国务院批准后,北京市将先行实施北京V阶段标准,在中国第五阶段标准发布后,立即废止北京V阶段标准,改为提前实施中国第五阶段标准。(HSE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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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环保部, 轻型车排放标准, 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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