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编者:进入五月,今年广东省比海南还早进入了夏季。做为 EHS人,我们可以预见要发生的事就会到来:随着温度升高,水体水质将再次恶化,每年的富营养化会定期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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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水体污染严重的地区会缺水
→又会有一批企业被老百姓质疑, 排放是否合法?是否合格?是否监管不力?
→为了能让水体的水质尽快好起来,就有一批企业被强制立即减少排放量,而不少企业被要求做的事就是:停产或减产。

类似的事件也会在特定的情形下发生,比如重大会议或活动前夕,或达到某个时间节点时,或必须完成的任务或更高级的检查时,再比如出现重大事故后的行业或区域整顿。有的企业会一次二次三次的被"整顿",而对于"被整顿",有的企业很顺从,有些企业则虽然反感却无力应对,更有一些企业他们敢于提出异议。

什么样的企业容易成为整顿的对象呢?又是什么样的企业在整顿面前,只能选择顺从?

我们EHS 做为企业环境健康安全的职能部门,每每遇到这类情况,每每与老板说"这事件是政府要求,这是中国国情"的时候,老板会怎样看中国的EHS ,又会怎样看我们这些EHS 人?EHS 对于企业的价值而言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异"?

2007年5 月2 日上午的无锡鼋头渚风景区
2008 年爆发浒苔绿潮的青岛海滨
2009年6 月安徽省合肥境内满是藻类的巢湖
用工荒,有多荒?

"遵守法律法规"是一个基本条件,全世界都知道的公理。然而在中国的 EHS 领域,即便是世界顶级企业都不得不承认,做到100%的遵法几乎是不可能。然而就是这"百分百守法几乎不可能"的观点又进一步退化,似乎成为某种借口,许多简单必须且严格的法律要求与规范都变得可做可不做。

同时由于过去,EHS 法律法规的监管不够严格,欠下一些历史旧账。当我们提出将以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地方进行改善时,常常遇到阻力,不少人会用怀疑的态度反问:必须的吗?做到什么程度就不会被查处了?形成了一种"没有被查处就是守法"的观点。

这种观点在早期推行ISO14001时被强化。从1997年起,为了鼓励当地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通过ISO14001认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由企业所在地的环境保护局开具的"守法证明",守法证明上常常使用的语句是"未发现违法行为"或"未违法或处罚记录"。这就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法律符合性。

5年过去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变化了,中国EHS领域的三大法全部进行了修定,政府职能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产品认证、环保认证、绿色产品或企业的荣誉都不再只是为了向国外客户证明自己的实力,更多地侧重于企业员工、国内消费者和地方社区的利益时,守法的内涵更加丰富起来,EHS领域则包涵了更多过程与操作性要求。如果今天,我们还用这种观点看待EHS事项,那么企业迟早会受到无法挽回的影响。EHS本身不仅要追求结果,更加强化过程的保障。相关管理部门早已意识到 EHS 的特殊性,不是有投诉有事故才去处理,而是用对过程的监督来减少投诉和事故。

更令人痛心的是,这一观点对不少外籍人士影响颇深,至今还偶尔有 老外提及中国的法律的执法情况时,仍不以为然。

由于这些历史原因,我们EHS人明知道企业中存在一些由来已久的EHS问题,如果我们仍不立即着手去解决,还会积累出更多的问题,比如,有些企业早年没有获得消防验收;有些企业三同时验收拖了三年还在拖;有些企业的职业卫生评价做了预评没有完成控评等等。

EHS证照不全,就是埋在企业内的一个炸弹,何时会爆?爆的时候,毁掉的是企业?还是我们EHS人自己?

用工荒,为啥慌?
环境保护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今年两会出现罕见的对环保问题的不赞成票,网上朋友邀请当地环保局长下河游泳,而更加严酷的现实是雾霾天气、地下水污染等事件,让环保成为一个不可以回避的问题。让我们看看最近环保部门采取的行动。
行动一地下水保护,利用渗井排污,55家企业被处罚。

5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开了今年2月3月"开展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的结果,55家企业由于渗井的问题被处罚。新闻稿如下:

"六省市环保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涉水企业和地下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违法问题。40天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5604人次,检查涉水排污企业25875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58件。各级环保部门对424家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88家企业处以罚款,总额达613万余元;另有80家企业的违法问题已经立案,正在履行处罚程序。本次检查发现有 55 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

对于已拥有EHS 专业人员的企业来讲,我们可以认为:上面这这些企业很多连工商执照都可能没有,更别说合法排污了。被处罚是应该的,而且应该大力处罚。

行动二国家环境保护部对污染事件的调查与处理,一季度 13 事件被曝光。

由于老百姓对污染问题越来越关注,各类投诉与污染事件引起环保部门的关注,国家环境保护部5 月8 号在官网上登出的【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由于"未报先建、未完成三同时验收"为执行依据而受到处罚占全部13 个事件中的 6 件, 比例高达46% 。 这些重要的污染事件是目前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对企业采取措施的基本原则是:没有批准建设的,依法取缔!未报先建的,停产关闭!三同时验收未完成的,停产整顿!超标排放的,限期治理! (请访问,http://www.zhb.gov.cn/gkml/hbb/qt/201305/t20130508_251790.htm

行动三北京地区公布第一季度受罚企业名单。

再看环保意识较为发达的北京地区。 在5 月8 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的【2013 年 4 月受到环保行政处罚单位名录 】中17家企业中,受处罚的原因有四种:超标排放(7 家,主要废水和废气)、未验收(4 家)和污染设施不完全或停用(4 家)和危险废物联单等未填报或不完善(2家)。

可以认为,北京是环保最为敏感的地区之一,众多的政府机关,众多的涉外机构,众多的名人大腕,众多的媒体名记,其执法力度、公共影响力、及舆论者关注度都首屈一指。而北京市环保局在其例行检查中给出的处理措施也是一种趋势。

没有污染事故事件发生时,没有投诉,环保局也会采取行动,行动的标准就是法律法规,企业的证照不全、不完整将成为时刻悬在企业头顶的一把剑! (请访问,http://www.bjepb.gov.cn/portal0/tab189/info10043.htm

用工荒,为啥慌?

EHS 的价值在于保障企业的发展,保障员工的健康,保障社区的绿色。当环保证照不全时,企业的发展会受到怎样的制约?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出的《广州市环保局出具环保守法证明工作规则》(穗环〔2009〕127 号)全面地说明了,环保的证照将怎样影响企业。也清晰地表明,历史旧账没有算完,你将无法得到更多的机会。让我们细读法规:

要求一:当企业要进行以下工作时,需要守法证明

(编者注:如果不是国际品牌公司,哪个企业没有计划再发展呢?不需要打出自己的品牌呢?不需要再扩展自己的市场规模,获得更多客户呢?)

要求二:守法证明不是一张纸,而是一次完整的文件审核,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而环保局各处室将一一查验:

(编者注:当我们有这些资料时一切都好办,可当企业的老板决定要申请要求其中的任何一项时,我们的EHS人能说:"老板,我们三同时验收没完成"吗? )

要求三:怎样条件才算达到要求?核查会怎样做?

◆ 局建设管理与生态保护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区、县级市环保局在各自 的职责范围内出具相关事项核查证明,交由牵头办理部门汇总审核后办理相关证明文书。

◆ 局建设管理与生态保护处负责核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的执行情况。

◆ 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核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保设施稳定运转情况、 排污费缴纳情况、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情况、群众投诉情况及其他需要核查的环境监察内容。

◆ 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进行核查。

◆ 区、县级市环保局负责核查区属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保设施稳定运转情况、排污费缴纳情况、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情况、群众投诉情况及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用工荒,为啥慌?

可以说,真正全民开始重视环保只是近几年的事;而环保部职能、地位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是在不断进行中的:1989 年我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生国环境保护法》,如今正在修订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年颁布,2004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正式颁布;而与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密切的三同时制度、排污染许可证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等都是近几年才得以完善的。而我们更加清楚的是,还有更需要完善,有些地方的排污许可证内容不清不楚;有些区域找不到一家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商;有些地方的环境容量已被用完,却仍必须发展经济。...... 而我们必须问:这些都是可以"不遵守法规"的理由吗?

企业的实际情况则千差万别。有些企业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已经存在;更多企业是改革开放的第一批企业,那时的环评、三同时、许可证都没有完善起来,许多过往的建设已成历史实事。——当时没有办理的手续,现在怎样办?

企业发展过程更加复杂,不同时间阶段、不同产能规模、不同地方的管理方式、甚至当年获得的特别许可与批准,如今都将被统一到同一套规范化的系统中来。我们在咨询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现象包括:

◆ 有环境影响评价,或者丢失评价报告;
◆ 没有完成三同时验收,拖延时间超过三年以上;
◆ 存在明显超范围生产(环评内容与实际生产不符);
◆ 有严重污染的生产工艺而没有申报;  
◆ 每年或季度的排污登记表与实际不符合;
◆ 固体废物实际产生量与转移联单的量明显不符合;
◆ 改扩建未进行补充环评,评价范围不足;
◆ 没有排污染许可证,存在明显工业性排放;
◆ 存在明显的超规模生产
◆ 排放总量超过许可范围(SO2 问题较多);
◆ 多排放口排放与实际申报的数量、图纸不符合;

EHS 朋友,你是否检查过你所在企业的资料是否完善,是否也存在一些历史的原因,无法搞定某个关键性文件呢?或者由于相关资料或某个人物的离开, 而使这些事情处于无人理会的状态?以下几种选择,你选择了什么:

1. 选择一:我是只个 EHS 小主管或小经理,大佬们的历史旧账,我怎么搞得清?只要老板不专门提出来,我就不要自己没事找事了;
2. 选择二:为了应付客户检查、集团检查,甚至政府部门的检查,我会将该做的工作做好。只要没有政府的罚款、或者客户验厂出问题,能解释就解释;能圆过去就圆过去吧。最好不要让老板留意到。

3. 选择三:问题大家都知道,我作为 EHS 主管(经理)自然不能不理会。上报给老板,看老板的态度吧。老板不动作,那我也没办法;历史问题不是我造成的,工作我可以做,但责任不在我。
4. 选择四:历史旧账到了我手里,不能越欠越多,让我来终结他。求人也好,查资料也好,拜地头也好,申请费用也好,我去做。作为 EHS 经理,我有责任向老板陈清利害、获得认同与支持,并且要把旧账还清,不添新账。

编者:不要低估了将全部资料整理完善的难度;不要低估了你的能力,只要你去行动,你会发现所有人都愿意配合你;更不要低估了相关部门治理环保的决心,不主动去找,难道还等着相关部门来找企业吗?主动积极地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如果过去企业曾经忽略了一些该做的事,那么现在承担起来,补偿过往的缺失也是必须的。这是一个必须让企业的老板明了并且认同的原则。只有当企业内部的炸弹被拆除了, 企业高层要决策或 做什么的时候,就不再背负历史的包袱,从容前行。这正是EHS的价值所在。

用工荒,为啥慌?

消防设计备案与验收检查、企业的安全评价、危化品及爆炸品的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许可证、企业的职业卫生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EHS 朋友,你都完成了吗?没有完成的部分,你都在跟进吗?你知道这些未完成的事项卡在哪里了吗?你松动这些卡点,做了怎样的选择?

EHS职能部门的四大核心任务中,政府事务是最为繁杂,却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包括各类文件资料、评价评估、许可批准、申请登记、检查验收、资质、监测及检验等等,这里会用掉我们相当的精力,而这一切工作过程都会成为我们下一步:规范内部 EHS 流程和工作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这一过程不仅提供了大量资料与标准,同时也提供了更多的信息与资源,让我们拥有强大的法律法规做为工具,使我们内部的EHS 工作更加容易展开。

HS的各类文书、证照是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必要证明,也是一种企业的实力与社会责任的证明,它不仅是证明给相关政府部门看,也是证明给企业的集团、客户看,更是证明给当地的居民和媒体看。试想,如果没有这些文件证照,你又如何说明 EHS 的工作符合了相关部门的规章与要求呢?又怎样能说明,我们的EHS 工作卓有成效呢? 从一个方面也可说,这些文件与证照是企业的安全帽,当地方发生重要事故或危险时,给企业提供证据,保护企业;它更是我们 EHS 的人防护服和弹药库、工具箱,保护我们自己,同时证明着我们在这里发挥着我们的作用,体现着我们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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