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CN前言: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EHS人员的工作离不开一线员工,管理工作的得失成败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一线员工的贯彻执行,无论多么完美的管理体系,多么高精尖的仪器设备,离开了人的落实和操作,都是零。

管理不是硬邦邦的法规条文,不是一个“我以为”接着一个“我以为”,不是一切以自我为中心!

因此,本期聚焦:EHS人的基本素养——学会换位思考。

2016年6月26日,湖南宜凤高速宜章县境内,一辆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熊熊大火,浓烟腾空,瞬间夺走了35人的生命,令人扼腕(司机刘某没有受伤,目前已被有关部门控制)。

车上是否配备了足够的安全锤?安全锤去哪里了?事故的是怎么发生的?一系列的问题,死者家属需要一个说法,公众更需要一个答案!

网友的质疑:

  • 大巴是否“带病”行驶?
  • 大客车行驶过程中,为何突然偏离?
  • 司机刘某是否弃车逃生?等等……

事故发生时,大巴车司机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弃车而逃?还是吓傻了,不知所措?缘何被发现时正在一棵树下打电话?我们都不得而知。抛开上述一切,我们不妨换位思考,并认真思考一下:

如果我是那个司机,我能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对乘客做好疏导吗?我能够临危不惧组织乘客安全撤离吗?我必须怎样才能承当起这样的责任?是否能够做到自己最后一个撤离?

如果我是车上的乘客,我怎么知道车辆、司机是安全的?一旦出了意外,我怎么才能以最快的速度逃生?这个车上的安全设备在哪?好用吗?怎样用?

如果我是车辆调度和管理人员:我怎么知道车辆没有问题并且可以调度?我怎么知道司机状态没问题,可以派出?我怎么知道车辆的应急装备没问题,可以使用?我怎么知道乘客数量没有超载?

如果作为EHS人的我们,能从上面的角度看,那么我们该怎么帮助调度、怎么帮助司机、怎么帮助乘客?

……

吴斌是杭州长运客运二公司的快客司机。2012年5月29日中午,他驾驶着浙A19115大型客车从无锡返回杭州,车上有24名乘客。11时40分左右,车行驶至锡宜高速公路宜兴方向阳山路段时,一块大铁片突然从天而降,在击碎挡风玻璃后,砸向吴斌的腹部和手臂。

他,忍着痛用1分16秒的时间缓缓靠边停车,站起来请乘客报警,并且嘱咐:“别乱跑,注意安全。”最终,24名乘客无一受伤,48岁的吴斌却伤重不治。

吴斌当时承受的疼痛,就像被一颗微型炸弹击中,我们无从体验,但可以想象。人都是有求生本能的,如果我是那个司机,我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我能做到先人后己吗?我们做不到的事情,这位司机做到了。我们可以赞美他、可以嘉许他,但我们却无法要求其他司机做到他这样的境界与水平。对这样司机的死亡,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唏嘘?

这是标杆、这是表率,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我们可以怎样给司机提供一点点的帮助,让他们在这么危急的关头,仍然有机会“保住自己的命,并安全地将车停住”?

EHS.CN注:

生活中的我们和工作中的不一样;放松情况下和紧急情况下的又会有所不同;心情好的时候和心情不好的时候又会不一样。人和人不同!作为安全管理者,只有站到一线员工的位子上,只有去做做他们的工作,我们才能真正了解,才能真正知道。

在常规工作中,在异常情况下的临场行为背后的原因,他的临场想法与要求、他能够支配的资源有哪些?他的困难点是什么?他希望能够做到却又做不到的是什么?他的顾虑是什么?换位思考,EHS人必须去了解!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承包商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将高风险的专业事项交给外包商来做。 但,承包商作业,特别是施工现场、厂务维护方面的承包商等的安全管理始终是个棘手的难题。不好管、但又不得不管、出了事还要担责。

承包商选择、合同准备、合同签订、安全培训和训练、工作管理、定期评估等,中间哪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问题。难点究竟在哪里?我们又如何从换位思考中,找到问题的结症?

  • 如果我是承包商签合同的人;
  • 如果我是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
  • 如果我是承包商固定的现场作业人员;
  • 如果我是临时来这个工地做两天工作的焊接工人;

换个角度思考,我们如何针对承包商的种种“可能性”提前做到预防和防治的措施?

  • 对那么想拿到合同,什么都敢签应的“负责人”,我们怎样让他们更清楚地知晓“安全协议”中的安全要求、拖延责任,并且在后期的管理中,让“拖延工期不成为疏忽安全的借口”?
  • 对时间紧、任务重、人员流动大的项目负责人,我们如何提前约定安全要求,并得到实际的承诺?
  • 对固定现场作业人员,我们怎样让他们认识并服从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提前做什么?
  • 对临时作业人员,我们怎样做才能减少这种情况?我们怎样才能确保临时进来的人“受控”?

无论承包商难于管理的原因有多少,无论是承包商自身的原因、还是承包商员工的原因,我们必须回到企业自身,从他们的角度看问题。简单来说:让小偷去抓小偷,才能抓得准。

2015年9月26日下午,冀州市某小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指挥员张某往塔吊内的灰罐装好灰后,将灰罐挂好,然后通知塔吊操作员魏某吊起向11号楼运送。当塔吊由南向北转动至地下车库施工现场上方时,灰罐突然坠落,砸向正在给地下车库拧钢筋的被害人刘某身上,刘某当场死亡。

一、被告人康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被告人魏某(塔吊操作员)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三、被告人张某(塔吊指挥员)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康某发现了问题,明知不符合国家规定,却没有动用自己的权力去调动设备和维护资源,立即更换吊钩,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我是项目负责人,我这样选择的理由是什么?是时间么?是效率么?是成本么?是……

同样地,如果我是司机,如果我是指挥,明知风险,却选择了认为“不会出事”,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仅仅只是盲目自信、风险意识淡薄?……还是告诉了老板也没用,甚至不敢告诉老板?或是任务紧到了没机会告诉老板?他们的难处是什么?

换位思考,解决他们的难处,才能促进他们行为的改变,才能让他们更方便、更乐意、更自主地选择安全!

EHS.CN注:

罚,都是在事故之后!判刑,更是加上事故之后、亡羊补牢、杀鸡儆猴之……怎么样让有能力、有条件去管的管理者发挥作用?怎么样让一线的人员不仅了解风险而且敢于在安全方面有所作为?思考一下其背后的原因,安全意识淡薄只是一个“借口”,管理过程中的力不从心、方式方法不对,可供支配的资源有限,流程繁杂、甚至过往的经验(无事无罚无要求)或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EHS人要做的不仅仅是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更是提供宽松的环境让他们讲出自己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让他们发挥作用。

2012年8月3日凌晨3时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红棉路南侧的南湾第五回收站的一处铁皮棚屋发生大火,造成4人死亡。事发后,6名相关事故责任人被法院一审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刑(其中包括兼职安全员蔡某)。

“我走上工作岗位才两年,人生才刚起步,无法承受、背负一个犯罪分子的罪名羞耻地生活下去。如果真被判处有罪,犯罪的污名将影响我一辈子的名声和前途,这些本不应承受的代价是我和我的家庭无法接受的。”

蔡某上诉称,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对自己的处理已有定论:罚款0.99万元并解除劳动关系,并没有要求移送司法机关。自己作为龙岗再生资源公司兼职安全检查员,实际上并没有能力和权限要求公司领导对发现安全隐患的站点进行整改,也没有条件和权力要求承包商停业整顿,完全是“身不由己”。

如果我是那个安全员,我会怎样做?是否也会觉得“身不由己”?是否也会在“身不由己”中维持现状?是否也等到被追究责任时才恍然醒悟?—— 我是否承担了我承担不了的责任?我该怎么办?

EHS.CN注: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七大责任。我们作为安全员、安全主管、安全经理、安全总监等,你的责任是明确的,那么你的权力呢?你的资源呢?再则,你的影响力呢?你的权威性呢?你的利益及未来呢?你能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和自己的未来生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法律法规不会因为我们只是一个安全员,就会网开一面!

跳出自己在企业中的角色,除了安全管理人员,我们还有社会的责任、还有家庭的义务、还有未来的生活。我们为自己提供了怎样的保障?再换一个位置:假如我是老板,作为安全人员希望得到的资源、权限,怎样才能拿到?当我们真正理解老板的立场时,我们可以为自己做一个明确的选择:我是否该继续?或者,我是否可以有条件继续走下去?或者,我怎样可以拿到责任和权利?甚至,我将如何推进我的安全理想?

EHS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机、料、法、环等等的都息息相关!安全管理者的核心任务:防范风险、消除隐患!但如果是风险不在安全科的办公室、隐患不在安全员自己身上,那么培训效果不显著、规章制度难以落地、未遂事故不上报、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等等是很多安全管理人员常常遇到的问题。

我们不断地提交检查结果、不断的发出“整改措施”、不断地被“苦口婆心”、不断地“罚了再罚” ……但问题解决了吗?隐患消除了吗?正如案例3中所述,大家都知道吊钩没有保险装置,也知道存在安全隐患,相信以前的安全检查中不止一次被发现、被上报、被“警告”、甚至“被处罚”,但从项目负责人到司机都没在意,都认为不会出事,都不介意冒险作业?事故终究还是发生了。

EHS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然后指望着一线员工有能力、有办法、有足够的资源自行解决,没有考虑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自身实际,没有站在他们的现实立场、一线员工的工作流程、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思考,不仅过于理想化,而且也是在逃避责任、推脱责任。

发现隐患是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EHS人更要走进现实、走进现场、学会换位思考,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促进隐患的真正消除,而非满足于“我干了我的工作,将发现的问题上报了”仅此而已。

我们不是旁观者!我们不是理论家!我们不是用理论、用原则绑架企业的“理想主义”,我们要解决问题、我们要消除隐患!

向旁观者SAY NO! 向理想化SAY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