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CN前言:

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已历时3年,不少企业因为自己显性/隐性的问题而被处罚,还有更多企业因为周边的问题、供应商的问题,而受影响被牵连。

现在,是时候回头看看了。看看这场风暴是怎样刮起来的?看看在这场风暴袭击中,谁的损失惨重?盘点一下这场风暴之后,我们还剩下什么?

现在,是时候反省一下了:谈到环保升级已谈了十年,不论是2013年的“大气十条”、2015年的新版《环境保护法》,企业还是如此被动,为什么?

本期聚焦:环保升级——企业环保要从被动走向主动

一、一些数据

       2016、2017年环保督察的数据结果已成为过去,让我们来看看2018年上半年。

 

       以下是官方数据:2018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6个督察组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下沉的督察任务,6个督察组共:

 

       收到群众举报29245件;

 

       受理有效举报24246件;

 

       累计向被督察地方转办交办23087件;

 

       各被督察地方完成查处12409件;

 

       其中立案处罚2579家,罚款25096万元;

 

       立案侦查208件,拘留235人;

 

       约谈1065人,问责1939人。”(FR:环境保护部官网)

 

       中国这么大,企业家、管理者、官员及执法人员更是数千万,被问责的企业、企业家和官员毕竟是少数,而重污染的中小企业是社会公认的环保的重灾区,这次也是这样。

 

       只是,即便是这样,我们还是受影响了。

 

       这一次,相当多的“表现良好、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也被影响了:环保督察真实地影响到了我们自己,影响到了生产,影响到了企业的运作,让领导开始真正地着急和关注。

 

       排放标准的“悄然升级”,悄然却猛烈:国家的GB综合排放标准不够用了,要开始执行“行业标准”,这些行业标准近两年全部修订了,还有一些行业标准仍在修订等待发布;然而,仅执行行业标准,也似乎不够了,更高的标准针对特定流域,特定企业,还有了“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一不小心排放标准COD就从100mg/l变成了60mg/l,又变成了50mg/l;

 

       每年2次的检测排放达标了,也不够了。因为监测频率增加了,监测的项目增加了。更重要的是:督察组更看重群众举报和居民投诉,投诉的原因往往是:气味。当然,深层的不可说的真实原因是:我不喜欢家门口有工厂的存在;

 

       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指标不够用了,而且不知道怎样拿到更多指标。于是:无危险废物的指标不能向外处理,不可交给无资质的单位,有资质的单位也没有指标收。怎么办?只好现场堆放,而危险废物的“存放”本身变成问题;

 

       把自己的事做好,把工厂内部搞好,也不够了。因为,供应商被停产了,原料断货了;大货车上路受到限制,想运也不能及时运到;生产受影响,交期受影响。

 

       上述种种都是企业遇到的,但处理不好,就被成了问题,变成了处罚。

 

       如果只是处罚还好,因为企业还有个时间差,可以整改。但,停产就是大件事了,因为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如果问题出在自己公司,也还好,可以自己决定,哪怕是艰难的决定也要做决定,再大的投入也要投入。但,供应商被处罚了,他们的问题却影响着我们的生产?!但,居民的投诉,这个怎么办?谁会喜欢住在一个工厂的旁边呢?谁会喜欢有味道的街道呢?可是……没有可是!

 

       企业在倒不尽的苦水,说不完的话题。

 

 

       环保,似乎已成为悬在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无时不在提醒我们:风险没有解除!而且,那根悬吊起这把利剑的马鬃,似乎越来越细了,什么时候会承担不了,坠落而下呢?

 

       EHS.CN小编:EHS朋友,忽然想到“起重作业十不吊”中的第一条就是超负荷不吊。我们要离开危险区域,消除安全隐患。环保的压力是否已超过企业的负荷?是否已到了不能承受之重,消除环保风险,谈何容易?

二、一些态度:

       这种连续的环保督察和“回头看”的工作中,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1)一些地方政府的态度与办法:

       有媒体这样报道:“环保督察并不算顺利。比如,一些地方顽强地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保护当地的污染企业和产业;还有的地方则采取另一种极端的做法——“一刀切”,用全体停产、停业来应付环保督察,结果影响了当地的生产和民生,引发当地怨声载道。从这些案例所反映的情况看,环保督察遇到的阻力不小,实际问题也非常复杂,并不是一两轮督察就能完全解决的。”(摘自2018年7月27日澎湃新闻)

 

       直接来自国家环保部的信息更为直接,在坚决执行中央要求时,他们更能看到问题的实质。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2017年12月28日)表示,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前后,确实存在个别地方,尤其是个别基层党委、政府,由于担心督察问责,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方式应对督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这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的[高级黑]。”他这样说道。

 

       甚至我们还看到了报道称要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明确禁止“一刀切”,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我们看到了分歧,中央与地方政府,政府与主管部门,在环保问题上的不同的原则和立场。必须承认中央督察组代表了国家的决定与要求,地方政府的做法则更多出去有历史与现实的实际考虑。于是,就有了“精准督察,明令禁止一刀切”的声音和诉求。

 

       EHS.CN小编:亲爱的EHS朋友,你的企业会属于“精准”的范畴么?我们该如何帮助自己,让政府的督察工作精准到我们自己,不再“被动”地被切,而是主动把自己划到精准督察的范围之外?

 

(2)群众:

       群众举报成为环保保护管理的重要入手点,举报已成为老百姓寻求解决身边环保问题的重要手段。2016年“12369”热线电话、微信、网络等举报渠道整合完成,“国家-省-市-区县”四级数据互联共享,举报数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这确保运作有效,国家环保部还专门委派了专业机构进行“举报测试”,以判断各地方的举报系统是否有效。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有报道说仅2018年上半年,督察组收到的举报数量达到3.8万件。相比较于环保部公开的数据2.9万件,多出来的9千件。排除举报可能不实,或不属于督察范围,但这个比例高达:24%。看来,2018年的数据只会多,不会少。

 

 

       其实,全国统一环保投诉热线12369,早在2001年已设立。《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后,全国各省市基本已全部开通。

 

       而举报有奖的措施也是很早就有设立,如东莞市早在2007年就出台过举报奖励的办法,最高可达5万元。肇庆市的奖励则可以将处罚的10%奖励给举报人。

 

       真正投诉的增长是在2015年之后,特别是《穹顶之下》之后,投诉大幅度增长,现在还出于增长阶段。

 

       这是因为,投诉有效了!!!

 

       EHS.CN小编:亲爱的EHS朋友,也许你所在企业各项法规都做到了。排放,许可,甚至现场都没有什么问题,但你是否考虑过,如何做到“减少投诉”,去避免因城镇化和房地产的发展,而给企业带来难处?

 

(3)企业及企业的员工:

       一些企业选择了:撤。

 

       案例: 2017年7月5日上午,利乐中国发布声明,称利乐佛山工厂决定将于7月28日起停止生产,其现有的生产任务将被分配至利乐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其它三家包材工厂。

 

       “在权衡搬迁与停产利弊之后的痛苦抉择,利乐和斯道拉恩索、美国国际纸业、中隆纸业一样,均选择关闭或出售工厂的事实,也再一次中国房地产业的过度繁荣的影子,土地急剧升值造成的挤出效应,加之环保压力的持续和不确定性,他们选择了离开。”(摘自:澎湃新闻的报道)

 

       尽管有企业的员工表示:企业先到,居民区是后建的,我们失业,地方失去税收,这并不公平合理。企业和企业的员工受到了伤害。

 

       但,趋势不可逆转。

 

 

       类似的,斯道拉恩索公司公告称,过去二十年,工厂所在地逐渐发展成为苏州高新区商业和住宅核心地段,因而越来越难以维持大型企业的正常运营。

 

       《浦东新区环境监察支队第四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情况》的报表中显示:随机抽查的357家企业名单中,竟然有169家企业处于关闭、停产或搬迁状态。

 

       有一些企业选择:搬迁入园,同步升级环保要求。

 

       也有企业选择:停产,接受整顿。

 

       也一定也有企业选择:等等看,风暴总会停止。也一定会有些企业,转移阵地,回避风头,或者再一次冒险……

 

       想起以前与美国环保署的某位官员聊起来企业守法的自觉性时,他幽默地说:环保法规出台后,40%的企业根本不理会,40%的会等等看发生什么,只有20%的企业会主动去遵守。这是美国的现实。

 

       只是,我们再一次问:这是一个主动的选择,还是被动的“不得已”?如果可以再来一次,我们可否扭转?环保上,难道企业就只能被动地应对、应付、应战么?

 

三、 一些概念

       法!法制,法治。

 

       环保是一个需要高度“自觉”的领域,需要企业有高度社会责任感。

 

       环境本身是不可能直接告诉我们环境的承载能力,也不能立即知道排放所带来的污染问题,这些排放的标准制订都是通过科学研究和模型预测而来,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对环境污染的认知总是滞后的,哪怕是发达国家,环保也是以强制性要求为主。

       在经济发展为主要任务的时代,环保的投入更容易被忽略,企业的环境保护能力发展更为滞后。

 

       我们需要“法”!需要法制!

 

       《环境保护法》在2014年修订时,环境保护的重心已发生转变:从企业污染源控制转向政府行为管理,转向对区域规划及环境质量的控制。下图是我们的课程《环境保护法》解读的一页PPT,条款的数量分布就可以看到对政府的约束重于企业。

 

 

       所以,环保督察的过程就是强化法制,严格执法与严格监督;落实环境保护政策,让环境保护走向法治的过程,督促各地政府提高环保履职质量的过程。

 

       所以,这次执法很严!很强!

 

       但,我们搞EHS的人,却难以完全认同,似乎有些不对,不对在哪里?

 

       一位老专家,对“法治”在中国应用的情况的评论,如雷灌耳:

 

 

       于是,我们认真地去查了一下法制与法治: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FR:百度百科)

 

       法治:是“法律制度治理”,与人治是根本相对立的。法治原则要求法律对政府权力与对人民具有普遍拘束力,要求政府权力与人民共同尊重和遵守法律。……法治的目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寻求公正的平台和框架。”(FR:维基百科)

 

       法治的双向性!

 

       也许,中国的法治传统较为薄弱,但法治的需求,对公正的渴望,难道我们没有吗?难道企业没有吗?有!

 

       只是,似乎在环保领域,面对恶劣的雾霾,面对发臭的河流,面对饮用水与食物安全的风险,我们找谁来承担最后的责任?所以,在《环境保护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里,我们看到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中,当应处罚而未处罚的官员会被问责,会被撤职的规定;但我们看不到如果官员为求自保而“过度”执法(如一刀切),又该怎样?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在2008年已经颁布实施。北京市的统计表明: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被复议案件答复6件、行政诉讼一审应诉案件10件。(FR: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官网)

 

       同期环境诉讼案,告环保局不作为的为主,而诉讼环保“过度作为”的,几乎没有。

 

       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也许是企业最后的手段,如果企业并不能做得到“完美合规”,企业与环保局的对决,结局可以想象。

 

       但,更多的情况是:一些企业习惯地认可了“一阵风式”的执法检查模式,习惯了在风暴中忍受“被停产”,在风暴后再以“放纵地违规”来补偿自己,这种拉锯式管理和一阵风的检查,拉来拉去似乎大家都获得了某种平衡,污染物并没有真实的降低,环境质量也没持续的提升。

 

       这一次环保督察是动真格了,再没有停产整顿后的“放纵”。

 

       EHS.CN小编:亲爱的EHS朋友,是这样吗?如果不是,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表达这种对法治,对公正的渴望?是主动表达?还是只在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才采取“被动”的应对?

 

四、被动与主动

       安全文化要从被动向主动,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安全管理也是一个强势的领域,需要员工无条件的执行安全规范。企业先于员工掌握环保风险预防的知识与能力,企业主导了安全健康规则的制定,却需要员工从“被动要求”到“主动要求”的转变。

 

       “环保”又是怎样的一种文化?而环保这一理念从形成到落地执行,又将怎样演变和发展?同比一下安全生产的发展阶段,梳理各阶段发展的驱动力,陆国富老师安全文化的四种品味(如图)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

 

 

       我们的社会环保发展,正从事故驱动(污染事故,雾霾天气)中走出来,慢慢地在为合规而共同努力!企业从被政府法规要求、基层政府机构从上级规范被要求走向主动寻求合规,高处罚带来高压力也带来整体污染水平的快速改善。

 

       变革是痛苦的。

 

       在强化安全规范作业时,员工需要放弃一些“便利和捷径”,企业和员工都要为达到基础条件有所投入,必须为改变决策标准和行为习惯付出努力。

 

       安全绩效良好的企业绝不会止步于“合规”,要追求安全管理的“零缺陷”,寻求通过系统的力量固化风险控制与管理措施。

 

       EHS.CN小编:只有经过“法治”的洗礼,员工才能慢慢体验到尊重规则的意义,真正认知到风险,相互达成共识与信任。

 

       当大多数人有自主意愿去共同遵守安全规则时,系统被积极和主动地强化,员工走向更高要求。这是安全文化从被动向主动的转变点。

 

       现在,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上,已有一批企业彰显出安全价值,主动输出其安全影响力。这些企业成为标杆,成为榜样,他们为此付出了什么?

 

       许多标准、规范是他们建立的,许多风险控制的措施和技术,是他们发明的,许多管理工具的应用是从他们的工厂车间开始推广的。

 

       (想了解更多,关于安全文化中人的因素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大家可以报名学习陆国富老师的《拓展卓越安全文化生态,重构安全文化基因》课程,及彭小燕老师的《EHS人要掌握的心理学》课程。)

 

       而环保呢?

 

       环保是社会性话题,主角转变为:规则制定者是政府及专业机构,而企业则是规则的接受者。角色定位能否改变?

 

       近两年,新规范新标准集中颁布,执行监管的力量正在加强。企业依然在被动地接受监管。社会环保的系统化成熟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有人去调动企业“积极和主动强化”。

 

       EHS人,责无旁贷:

 

       更多环境数据与信息的获取,才能强化自己及他人对环境风险的认知,才能提升企业决策者的环保责任意识;

 

       更多参与环保法律法规的起草与制定,才能让所制定的法规标准更符合科学原则和客观实际;

 

       更多新技术与方法的引入,才能提升企业解决污染问题的能力,进一步促进技术的升级,方法和技术一定有;

 

       更多与政府、与专业机构、与周边居民的深入的沟通,才能促进各方面多角度的思考,法治才能走向公正公平;

 

       更多……

 

五、一些能力

       环保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能力。不仅是光盘行动,或者随手关灯这些个人的行为习惯。企业的环保理念要落实,更需要企业的整体能力建设,绝不是环保工程师或环保主管所能达成。必须走向高层,走入企业发展战略。

 

       我们曾在2015年3月的“EHS法律法规年会”上,当时提出企业环保管理的四个能力,提醒企业的EHS朋友抓紧时清掉历史旧账,不再欠新账,还记得么?

 

       没有环保政策预判能力,企业会吃亏;

 

       没有环保工程技术能力,企业会被骗;

 

       没有环保风险控制能力,企业会出事;

 

       没有环保危机公关能力,企业会变“网红”。

 

       现在,整合环保督察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求,以下三个方面也必须有所作为:

 

       与政府及主管机构的谈判沟通能力;

 

       对社区居民和供应商的宣传引导能力;

 

       对企业战略与管理的系统策决能力。

 

       让企业内高层决策者拥有环保法治与战略思维,让内部专业人员具有权威与影响,EHS人要:主动去做!!

 

       这是EHS人的领域,支持企业从被动监督,走向主动的可持续发展,也将推动社会环保从被动的要求走向主动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