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CN前言:

2018年已经过去。

这一年,我们目睹了EHS领域中颁布和修改了许多部法律法规,目睹了机构改革的变化,目睹了许多令人痛心疾首的事故发生,也目睹了国家执法越来越严格的趋势及手段。

这一年,我们也见证了很多:应急管理部和生态环境部的诞生,环保税开征,典型和非典型的事故,以及贸易战和商业战的打响。

我们想记录这一年。

「EHS回望·2018」是我们针对2018年EHS领域的回顾和展望,以独特的视角进行归纳整理。

本期聚焦:「EHS回望·2018」——你有一份总结待查收

一、2018每月回顾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2018年每个月都发生了些什么?小编简单整理了一个时间轴,把每个月的一些热点新闻归纳起来,大家可以回忆一下:

 

 

二、法:修改多、颁布密、执法严

1.2018法规修改多、颁布密

 

       2018年,EHS领域颁布和修改的法律越来越快,越来越精,执法也越来越严。数了一下,每个月都有不少颁布的重点法律法规:

 

2018年1月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1. 规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

 

       2. 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两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承诺书、基本信息、登记信息和许可事项。其中前三项由企业自行填写;最后一项由环保部门依据企业申请材料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依法确定。

 

       3. 强调落实排污单位按证排污责任。《管理办法》对无证排污、违法排污、材料弄虚作假、监测违法、未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等5种情形设定了处罚条款。

 

       4. 要求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

 

       5. 强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6. 提出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2018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删除了“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删除了“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当浓度达到其1/2职业接触限值(PC-TWA或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2018年2月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

 

       本标准适用于无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和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也适用于指导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编制,目的为规范和指导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编制及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

 

2018年3月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排污单位开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编制及提交。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按照行业技术规范执行;无行业技术规范的,按照本标准执行;行业涉及通用工序的,执行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订行业或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可参考本标准。

 

2018年4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修订)

 

       本次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共对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交通运输、管道运输和仓储业、房地产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等11大类35小类项目的环评类别进行了修订。修改名录,一方面强化了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管理,另一方面降低了环境影响单一、措施成熟、风险可控的项目环评类别。

 

2018年5月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是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包括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中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开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

 

       《办法》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主要有以下制度:

 

       1.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制度。

 

       2. 设施防渗漏管理制度。

 

       3. 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制度。

 

       4.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5.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6.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

 

       7.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控制度。

 

       8. 企业退出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本指南规定了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验收程序、验收自查、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编制、验收监测技术的一般要求。其中,验收工作主要包括验收监测工作和后续工作,其中验收监测工作可分为启动、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五个阶段。

 

2018年6月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本标准以人体健康为保护目标,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适用于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本标准主要根据保护对象暴露情况的不同,并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分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2018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修订草案共六章102条,其中修改50条,新增14条,删除4条。主要修改内容涉及到以下几点:

 

       1. 强化产生者的主体责任;

 

       2. 界定转移相关方的义务与责任;

 

       3. 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4. 明确部门污染防治责任。

 

2018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这是我国首部规范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共七章九十九条,在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污染担责、公众参与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土壤污染预防、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规则。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2006年的《暂行办法》内容包括5章40条,新的《公参办法》共34条,不再分章节。本办法主要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公参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更加明确的规定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由其对公参组织实施的真实性和结果负责;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将听取意见的公众范围明确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保障受影响公众参与的权力,并鼓励建设单位听取范围外公众的意见,保障更广泛公众的参与权力;进一步将信息公开的方式细化为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

 

2018年11月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本条例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扩大了排污许可证覆盖范围:一是增加了管理要素,新增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其他要素根据法律规定增加;二是扩大了领域覆盖范围,增加了对向管辖海域排污的管理;三是完善了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并增加登记管理类别及相关内容。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替代GB18218-2009)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污染源的定义;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及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分类方法以及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替代GB15577-2007)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环境”、“清理”、“除尘系统”三个术语和定义;增加了“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洁”、“检修”;修改了“降低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二次爆炸的预防”,合并为“粉尘爆炸的控制”;修改了“个体防护与救援”,变更为“个体防护”;删除了“除尘系统”和“清洁”。

 

2018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通过)

 

       即日施行,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其中第十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上数据内容来源网络

 

2. 2018执法越来越严

 

       法律体系是所有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依法治理环境的根本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构建起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

 

       近年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应当看到,一些企业仍然存在突出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2018年度各地有关EHS执法越来越严的一些报道:

 

2018年,最严停工令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公开发布,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深圳安全新规7月施行 部分企业须设“安全总监”

 

       约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的“尚方宝剑”来了——这就是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包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以及履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义务等六大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容,并分别设立专章予以规定。

 

生态环境部“清废”动真格 数十名官员被问责

 

       为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生态环境部派出150个督察组,开展“清废行动2018”,并特别关注长江流域的固体废物非法处置案件。

 

生态环境部督政查企都不手软,黑龙江一企业被罚 2800 万

 

       生态环境部公开的一份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则透露,黑龙江省一污水处理厂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而被罚款2800万元。如此巨额罚单清楚地表明,对于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生态环境部同样是绝不姑息。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

 

       9月27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和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

 

对“一刀切”说不!生态执法将按照实际需要制定管控措施

 

       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

 

EHS小编:

 

       在2019年1月1日召开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生态环境部计划在2019年开展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承担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中央企业将被纳入督察范围。从2019年开始,有关部门将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例行督察,第4年开展“回头看”。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方面,生态环境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下一步将提请中央有关部门审议。

 

       今年5月和10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两批对全国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督察第一轮督察反馈情况,重点查处了一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地区。

 

三、权:机构改革大换血

1.齐齐“改头换面”

 

国家安监总局改名为“应急管理部”

 

       2018年,我国应急管理事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我国灾害事故多发频发基本国情,作出组建应急管理部的重大决策。组建9个多月以来,应急管理部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和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初步构建了新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应急管理部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

 

       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双首长领导体制

       应急管理部实行双首长制,即一个机构的党组(委)书记、行政首长由两人分别担任。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师张克介绍,“双首长制”的分工一般就是党组(委)书记分管党务、人事,其余的业务、行政工作由行政一把手负责。

 

       对于双首长制,张克做了更详细的解释:一般部委里面有两个最重要的会议,一个是部务会,一个是党组(委)会,以前这两个会议有可能一起开,但从严治党之后,要求不能以部务会的形式代替党组(委)会,也就是说重大事项、人事安排不能再在部务会上讨论,必须在党组(委)会上讨论。

 

“环保部”改名为“生态环境部”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整合了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部门的职责。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曾用“五个打通”概括了新生态环境部的职责:第一是打通了地上和地下,第二是打通了岸上和水里,第三是打通了陆地和海洋,第四是打通了城市和农村,第五是打通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也就是统一了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

 

       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还进一步增强了监管方面的四大职能:一是制定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二是监测和评估生态环境变化状况;三是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四是对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督察和问责。

 

2.“三定”方案新鲜出台

       伴随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深化与落地,各机构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已陆续出台。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的“三定”方案已经出炉。

 

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该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定职能,就是这个部门具体是干什么的,以及部门具体职责。

 

       定机构,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名称、性质(行政或事业)、经费(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

 

       定编制,就是定人员数额,这其中包含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3.权力重新划分

       2018年,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成为建国以来消防体制变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消防改革大幕由此拉开,此后《三定方案》预示了防消分立。而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无独有偶,2018年9月12日,国家卫健委职能大调整,下设司局有变化,计划生育司局全撤销,新增4司局,医疗卫生格局迎来新篇章。其中,增加司局4个:老龄健康司、职业健康司、人口健康与家庭发展司、保健局。职业健康司主要职责有: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2018事故回顾

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11月28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导致停放公路两侧等候卸货车辆的司机等23人死亡、22人受伤。

 

       专业机构能够帮助企业诊断现场消防的潜在风险,对现场消防设施查缺补漏,完善消防管理流程。在设计、维保、验收、设施,帮助企业把好关。

 

       现场变化后的消防设计满足标准吗?是否识别了所有火灾的的危险源?是否本厂火灾危险性分级?安全出口是否满足要求?了解什么地方必须张贴消防的标识,如何张贴?危险化学品仓是否符合消防要求?那些消防检测必须找有资质的机构?消防管理和操作人员需要具备怎么样的能力和资格?需要接受什么样的培训?

 

       10月20日,山东能源龙口矿业集团龙郓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21死1伤。

 

       8月25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温泉酒店发生火灾事故,共导致20人死亡,23人受伤。

 

       7月12日,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这是近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化工事故。

 

       6月29日,一辆河南牌大型客车驶至京港澳高速衡阳衡东段1062公里处时,穿越隔离带与对向行驶的河南牌半挂车相撞,致18人死亡,14人受伤。

 

       10月21日,台湾一普悠玛列车在宜兰发生出轨事故,造成18死187伤。

 

       11月3日,兰海高速兰州至临夏段兰州南收费站出口一辆拉运塔吊的半挂车失控后,与收费站排队等候缴费的26辆车发生碰撞,已造成14人死亡,30余人受伤。

 

       8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梓木戛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死7伤。

 

       6月5日,本溪龙新矿业有限公司在思山岭铁矿基建期间,措施井井口发生炸药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现已确认死亡),10人受伤(含井下受伤1人)。

 

       2月7日,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

 

 

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1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的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公司在对余热发电9#锅炉检修作业中发生一起煤气中毒较大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

 

       2月5日,广东省韶关市的韶钢松山有限公司在7#高炉余压发电检修作业完成后,引送煤气开启盲板阀过程中,发生煤气泄漏中毒较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4人重伤、6人轻伤。

 

       5月12日,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6名现场作业人员死亡。

 

       4月12日,东莞市高埗镇三联村一处钢结构构筑物发生坍塌,造成5死1伤。

 

       3月1日,唐山华熠股份有限公司苯加氢车间在检修污水罐时,罐内残存可燃气体着火,4死1伤。

 

       7月18日,天门市岳口潭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名作业人员在高效沉淀池检修过程中,在沉淀池内晕倒。3名人员先后下池施救,也全部倒在池内。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10月25日,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公司老鹰岩井-90米水平南1114南回风巷临时密闭处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9月10日,浦东新区张江镇康南路179号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工地内,2名工人在进行地下室抽水作业时晕倒,另2名工人在施救过程中1人遇难。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12月18日,南通如皋市长江镇的众昌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是一起较大氟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死。

 

       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土建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内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共有3名参与实验的研究生在事故中不幸遇难。

 

*2018没有发生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事故,系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

 

天灾事故:

 

       2月 中国台湾花莲发生6.4级地震,造成17人死亡。

 

       6月 广东特大暴雨灾害,5人死亡。

 

       8月 台风温比亚,致31人死亡14人失踪,8省1493.5万人受灾。

 

       8月18、19日,山东寿光多地连降暴雨,造成弥河流域上游冶源水库、淌水崖水库、黑虎山水库接近或超过汛末蓄水位,入库流量远超出库流量。8月20日,随着泄洪流量的增加,弥河沿岸的村庄开始被河水倒灌,多村相继被淹。

 

       9月 台风山竹登录,共造成5人死亡,一人失踪。

 

社会不安全事件:

 

       滴滴事件:5月5日,某航空公司空姐李某执行完航班后,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滴滴顺风车前往市区,结果惨遭司机杀害。三个月后,温州女乘客赵某在乘坐滴滴顺风车时被司机钟某杀害。在两起事件中,滴滴存在着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客服应急处置效能低下,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此后事件开始发酵,引起全国人民关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相继刊文评论。李克强、习近平也针对此事作出重要指示。警方对长春长生立案调查。

 

       医闹:8月,上海市宝山区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闹事件,男子杨刚因嫌候诊时间过长,便动手殴打医生,造成被害人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左面颊部软组织挫伤。经审查后,宝山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杨刚提起公诉,追究对其刑事责任。宝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刚有期徒刑六个月。

 

       昆山宝马男被”反杀“案:8月27日,江苏昆山一开宝马的男子刘某和骑电动车男子于某发生争执,刘某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于某,没想到长刀脱手被于某捡起,于某持刀还击,后刘某死亡。该事件引发了于海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舆论热议。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葫芦岛校门口撞人案:11月22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校门前,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5名未成年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韩某华,男,29岁,无业。该人性格内向偏执,心胸狭窄,近期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采取驾车冲撞方式,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导致案件发生。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10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一大巴车在万州长江二桥桥面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大巴车坠入江中。根据黑匣子视频曝光: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当天一女乘客坐过站,与司机产生争吵,双方互殴,车辆失控坠江。

 

*以上数据来自政府和媒体网站,由于篇幅受限,部分事故数据可能没收纳其中,敬请谅解。

 

 

EHS.CN小结

 

       2018年,对于“安全人”注定不凡。这一年里,我们开始习惯于将“大安全”挂在嘴边,似乎我们都在翘首期盼着着一个时代。不论是「国家应急管理部」的成立还是「双重预防机制」的全力普及,都让我们嗅到新时代、新气象与新作为。

 

       然而,回头盘点这一年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形势依然复杂,挑战依然严峻,所以我们必须警醒。走过2018,迎来2019,对于安全人来说,一场新的征程即将开始:

 

       回首2018:事故面前,人命关天,惟愿安全人都睁开双眼!

 

       寄语2019: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惟愿安全人都砥砺向前

 

猪年,我们都要做一只安全的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