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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行为,被判1年3个月,面临近150万元赔偿!

2025-10-11 00:00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484 | 评论: 0 | 来自: 广东应急管理
摘要:2024年12月,陈某某为在冬至日祭祀,携带打火机、鞭炮、香等祭祀用品从家中出发,前往瑞昌市某山场的公墓祭祀。在祭祀过程中,陈某某因使用打火机点不着香,便随手捡取了坟头边的干茅草,并用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干茅 ...
         近日ehs.cn

江西瑞昌市人民法院

公开宣判一起失火刑事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陈某某犯失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同时需赔偿失火行为造成的

生态环境受到损害

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

丧失导致的

损失及修复费用1489032.66元


事件回顾

2024年12月,陈某某为在冬至日祭祀,携带打火机、鞭炮、香等祭祀用品从家中出发,前往瑞昌市某山场的公墓祭祀。在祭祀过程中,陈某某因使用打火机点不着香,便随手捡取了坟头边的干茅草,并用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干茅草,后用燃烧的干茅草点燃了香,致燃烧的干茅草点燃了周边的茅草。陈某某见状,使用地上的树棍打火,但火势已越来越大,无法控制,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该森林火灾现场过火面积为1794.13亩,其中其他灌木林704.19亩,乔木林(有林地)96.72亩,无立木林地983.42亩,非林地9.8亩。案发后陈某某主动向基层组织有关负责人投案,并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后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同时,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祭扫不当引火灾
轻则伤人伤己
重则损毁万千亩林木
不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还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广东正处于森林特别防护期

近期

天气较干燥

森林火险气象风险升高



焚烧杂草、烧荒等行为

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

需高度警惕

以下行为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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