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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CN法规解读:制造行业EHS法律法规更新——2025年第三季度(7-9月)

2025-12-3 00:00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354 | 评论: 0 | 来自: ehs.cn
摘要:未通过审查或数据造假,将直接面临停工、罚款、信用惩戒、融资受限等多重风险;提前合规的企业则可享受绿色信贷贴息、能耗指标单列、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红利。


环境保护

Environment Protection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5-07-17

2025-09-0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碳排放评价,是指在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时,按照碳排放双控要求同步对项目碳排放水平、实施影响和降碳措施等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果的行为。项目碳排放评价结果纳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凡是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或煤炭≥1000吨的新、改、扩建项目(尤其是两高行业),从2025年9月1日起都必须在开工前通过“节能+碳排放”双审查,并在投产后持续达标。

未通过审查或数据造假,将直接面临停工、罚款、信用惩戒、融资受限等多重风险;提前合规的企业则可享受绿色信贷贴息、能耗指标单列、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红利。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5-09-18

2025-09-18

生态环境部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关于发布《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见附件),现予公布。

涉及名录中物质的企业更可能被列入监管名录,被重点监管。

各地可能会结合土壤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将相关物质纳入区域特别排放限值或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企业可能面临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5-08-21

2025-08-2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废物填埋白名单》《上海市一般工业固废填埋白名单》的通知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白名单管理

一、白名单管理

  列入本白名单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满足相应入场标准的情况下可以进入本市各类固体废物填埋设施填埋处置。

  为构建安全、韧性的处置保障体系,因应急处置等特殊原因需要超过白名单范围和数量填埋危险废物或一般工业固废的,市固化管理中心应督促填埋场运营单位书面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说明需填埋处置废物的原因、种类、数量及填埋计划,并按照相应的填埋计划开展填埋活动。

仅“白名单”内的废物可在上海本地填埋场处理,“非白名单”废物需通过更昂贵方式处理,推动企业从末端填埋转向优先资源化利用。

产废企业需确保废物信息全流程可追溯,否则将面临从严查处。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5-09-25

2025-11-01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计划用水管理

第十二条 本市对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企业必须接受水务部门的年度用水计划管理,用水量受控,需优化用水行为以避免超计划用水带来的限制或处罚。

差异化水价

第十三条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本市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用水定额、供水成本、用水单位和个人承受能力、节水要求等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节水的差异化水价制度,引导和促进全社会节水。

企业可能面临更高的水价成本,需通过节水措施降低用水支出。

节水设施建设要求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节水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依法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节水设施设计内容进行审查。

  水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水设施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同步建设节水设施,确保“三同时”。但长期可提升用水效率,避免项目审批受阻。

水平衡测试

第十五条 用水单位应当加强用水设施管理,确保水量平衡。

  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本市有关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对用水环节、用水工艺、用水设备等进行检测、分析和评价;发现问题的,及时改进。

  水平衡测试和改进情况应当自测试改进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水务部门备案。

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必须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并备案。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第十六条 市、区水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每年向社会公布。

  水务部门应当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用水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发现监测数据异常的,及时告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并督促其做好排查、处置等工作。

被列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企业,将受到实时监测和更严格的监管。

失信惩戒

第三十九条 水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将单位和个人在用水活动中的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企业的节水信用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用水违规将影响企业信誉,受到联合惩戒。




安全生产
Work Safety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5-07-11

2025-0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主要内容

《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中对应的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同时废止。

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压力焊、登高架设以及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标准更新,企业相关作业人员取证、续换证应按新标准考取。

修订后的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培训考核内容中,已包括高处作业相关内容。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业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不用重复考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5-07-18

2025-07-18

国家消防救援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一、建设原则

一、建设原则


  除依法应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外,其他重点单位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除重点单位以外的社会单位参照建立微型消防站。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以“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知识普及、预案演练等工作。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接受辖区消防救援部门的业务指导,结合实际纳入消防救援部门指挥调度体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企业应评估是否需建微型消防站,尽快完成人员、器材、站点设置,建立制度并纳入消防调度体系。

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企业等高风险单位强烈建议设技术处置组,增配专业装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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