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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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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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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环办[2014]118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14-12-31生效日期:2014-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规范和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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