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出厅字[2010]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0〕70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推荐阶段 各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按照《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奖种可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项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于2008年2月28日前完成整体验收,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科普作品须于2000年(含2000年)以后,且于2008年2月28日前出版发行。 请各推荐部门审核、遴选后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推荐书1套(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科普类项目需同时报送1套科普作品)。 部门推荐阶段请各申报单位到总署网站(www.gapp.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要求》、《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索取。各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须严格按照《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和审核。 二、总署推荐阶段 总署将各部门推荐的项目汇总、审核后,遴选确定推荐项目,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总署确定推荐项目后将向申报单位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各申报单位于2011年2月18日前完成正式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科普类项目需再报送3套科普作品)。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 编:100052 联 系 人:康宝中 联系电话:010-83138707 E-mail:bzhkang@163.com 附件: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http://www.gapp.gov.cn/cms/cms/upload/info/201012/708111/129248945910174944.pdf 2011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要求 http://www.gapp.gov.cn/cms/cms/upload/info/201012/708111/129248946800031381.pdf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http://www.gapp.gov.cn/cms/cms/upload/info/201012/708111/129248947564790224.doc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