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宁政发〔2020〕11号

颁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劳动用工类

颁布日期:2020-02-01生效日期:2020-02-0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正常到单位上班的职工,各企业应当对其加强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做到防护工作全员覆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在自治区未明确开学日期前,一律不得擅自提前开学,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另行通知。

  三、自治区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020年2月9日。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可以错峰上下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

  四、各地要坚持稳字当头,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本地区企业、学校和行政事业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节能违法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储备和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依法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