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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推进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推进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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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应急〔2020〕12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体系与认证

颁布日期:2020-04-29生效日期:2020-04-29

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推进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全国其他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区对标准化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部分标准化评审单位专业力量不足、把关不严、评审质量不高,部分企业重评审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达标创建与有效运行“两张皮”。为持续推进2020年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我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完成对全市工贸行业作业场所10人以上涉爆金属粉尘企业的全部达标,市内六区至少完成1家工矿商贸企业的达标创建。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重点环节管理。各区要加强标准化专职工作人员力量,不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加强重点环节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初次申报企业自评报告的审查把关,重点审查企业规模、行业分类、达标标准选定等内容;二是要加强对标准化评审报告的审核把关,严格对照《工贸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有关内容审核评审报告。三级标准化企业作业现场要素评分(不含职业健康)不得低于现场总分的70%,二级标准化企业作业现场要素评分(不含职业健康)不得低于现场总分的80%。对不满足上述条件及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不予通过标准化达标评审。三是要简化复审内容,重点核查复审单位标准化体系持续运行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强化评审环节监督。各区要加强现场评审环节的监督,强化现场评审环节管控,着力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一是要督促指导评审单位按照《天津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规范评审程序,重点监督评审专业人员组成要求、现场评审流程、作业现场要素评分、问题清单整治跟踪等事项,坚决杜绝评审“走过场”“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要督促评审单位切实执行咨询和评审分离制度,严禁咨询和评审由同一家单位包干。三是要督促评审单位从严把关,严格对照《国民经济分类目录》进行行业分类,依照《工贸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对标开展评审工作,明确评审结论,指导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提升标准化创建的质量。

  (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各区要始终将标准化体系在企业的落地生根作为标准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效第一,突出体系运行。要把握辖区内达标企业实际运行情况,结合执法检查、诚信机制、社会化服务等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企业达标后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达标企业规范运行标准化体系,推进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对标准化建设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未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的达标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在运行过程中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坚决实行退出程序并采取执法措施。

  (四)突出重点领域。各区要突出抓好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和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质量,融入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对标整改为重点,强化作业现场隐患整改,巩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建设成效,把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放在首位,有效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引导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点企业,自行对照标准化要求,查漏补缺,将标准化要求融入到原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实现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三、工作要求

  (一)稳步有序推进。各区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增强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创建,注重质量提升与监管创新,实现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的有机融合,促进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标准化达标创建与运行的主体,要确保全员参与,把全体员工作为标准化建设的行为主体,注重全体员工的参与以及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的提升,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要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狠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现场风险管控和作业行为管理,将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机融合,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对标整改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作为重点,贯穿于标准化建设各环节,确保达标创建后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区要通过会议推动、媒体宣传、典型引路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发挥“安全生产月”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标准化创建企业进行宣传,扩大企业标准化的社会影响,增强企业创建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引导、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大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推动标准化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监督考核。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各区要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对存在违反工作职责和从业准则行为的评审单位及人员,按程序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要按照《细则》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评审单位的日常工作考核,以考核倒逼标准化评审单位的水平提升。

  请各区按照通知要求于11月10日前报送2020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纸质版)。

  2020年4月29日

  (联系人:张建强;联系电话:28208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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