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环境管理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2020年珠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包含235家企业,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8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67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6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72家,现予公布。
列入2020年珠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请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分局将本通知发送至纳入名录的企业,督促其履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附件:1.2020年珠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2020年珠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分类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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