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有关适用规则及个别裁量项目予以修正的通知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有关适用规则及个别裁量项目予以修正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深应急〔2020〕188号

颁布部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9-24生效日期:2020-09-24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深应急〔2020〕160号)(以下简称“《实施标准》(2020年版)”)已于2020年8月26日印发。结合近期各区局关于新旧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请示,以及个别事故处罚类实施标准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现就新旧标准适用规则及个别裁量项目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旧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适用按照“从新兼从轻”的原则执行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合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统一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尺度、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行为。同时,《实施标准》(2020年版)综合执法实践、审判机关合理化建议、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等,相较2019版对部分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作出了针对性的优化和完善,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办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应当严格按照《实施标准》(2020年版)有关规定执行。在具体实施中,应以“从新兼从轻”为原则,即,2020年8月26日以前已立案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实施标准(2020年版)进行裁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适用实施标准(2019年版)进行裁量处罚程度更轻的,适用实施标准(2019年版)进行裁量。

  二、修正第2006、2008项处罚裁量幅度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3号公布,根据2011年9月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2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第二次修正)的相关规定,对实施标准(2020年版)中事故处罚类实施标准的第2006、2008项予以部分修正(详见附件1),实施标准(2020年版)相应予以调整,重新发布(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事故处罚类实施标准修正部分

  2.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修正完整版)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25年修订)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三项法规的决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白皮书》
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2023年修订)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试行)》《深圳市无纸化金融场景(银行业)碳普惠方法学(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延长《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