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颁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0-11-25生效日期:2020-11-25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

  (2020年11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作出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二款中的“国土资源”修改为“自然资源”,“农牧”修改为“农业农村”、“林业”修改为“林业和草原”。

  二、将第十六条中的“国土资源”修改为“自然资源”。

  三、将第十七条中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资质”修改为“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

  四、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提高雷电灾害监测预报水平”。删去第二款中的“未经雷击风险评估或经评估不合格的,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部门,不得审批或者核准”。

  五、删去第三十二条中的“或者雷击风险评估项目”。

  六、将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六项中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资质”修改为“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第二项中的“不是气象主管机构直接提供或者未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审查的”修改为“不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同地区相关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问题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处置核准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5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