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珠府办函〔2022〕29号

颁布部门: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2-02-26生效日期:2022-02-26

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现将珠海市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予以公告,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经费预算,督促单位员工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档案,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加强对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加强灭火疏散演练;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活动,认真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三、火灾高危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部门负责人、专职消防安全人员等,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行或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季度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开展一次评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评估,并将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报辖区消防救援机构。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月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1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

  附件:1.珠海市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1780家)
           2.珠海市2022年火灾高危单位名单(183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6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律师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
关于苏州市重点排水户名录的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延长《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延长《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延长《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5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5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鹰潭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