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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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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赣安办字〔2022〕47 号

颁布部门: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4-21生效日期:2022-04-21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当前,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象有所抬头,岗位员工配置不完整、不稳定、培训教育不到位,生产设施设备频繁开停车,赶时、赶工、超负荷运转。一些地方为加快恢复经济发展,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借口,放松安全监管要求。各种不稳定、不确定风险因素增多,疫情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管控难度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如下意见。

  一、坚守红线,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以优异的安全生产业绩成效增亮经济发展成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中心任务,采取管用实用硬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领域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2022 年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员总量在2021年的基础上下降 15%,提升安全对发展的贡献率,以生产安全事故的大幅度下降提升我省经济发展的高质量、含金量。

  (二)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引导市场预期。扎实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严准狠实要求,狠抓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屡禁不止、顶风作案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并公开曝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大力整治选择执法、人情执法和执法宽松软等作风顽疾。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保护尊法守法,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提振市场信心,形成清晰可见的良好预期。

  (三)以监管思路创新增进施策针对性精准度。改进工作作风,减轻基层负担,面向市县的督查检查考核原则上50%以上时间用于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和随机检查。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明确安全监管主体,严防出现安全监管真空,促进新业态长远发展,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对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单位再聚焦,突出大班次煤矿、群租房、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大风险,落实盯紧盯牢措施,将监管力量集中投放到安全风险大、基础条件差的企业。

  (四)以提升员工安全技能助力稳就业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从业人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员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升行动,通过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我省居民就业创业能力和员工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能力。高危企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数较多的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发展领域,重点加强安全监管。

  二、奋发有为,以第一等工作打造第一流营商环境

  (五)落实惠企便民措施,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持续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和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等政策措施。落实安全费用税前列支政策,指导企业依法将按照规定标准提取资金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计提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依法进行税前扣除,帮助企业减少税收压力。支持小微企业安全发展,为困难企业提供免费安全体检服务,根据企业申请组织开展安全体检和专家指导服务,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的不作为处罚依据。扩大专家服务覆盖面,对存在安全问题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帮助整改。

  (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安全服务质效。贯彻落实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行疫情期间各项行政服务便民措施。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等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疫情期间行政许可有效期自动顺延、三项岗位人员证书延期复审。实行“全天候”贴心政务服务,推陈出新服务举措便民利民,压缩办事时限和流程。

  (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创造宽松发展环境。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既防止不敢理直气壮执法、慢作为、不作为,又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开展“说理式执法”,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制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安全生产“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事项清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多头、一般化、大呼隆执法。对企业非主观恶意、非拒不整改的轻微违法行为,以告诫提醒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谨慎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依法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八)增强政策协同效应,汇聚安全发展力量。加强安全生产与其他工作的政策协同性,坚决防止单打一,使安全生产与其他政策措施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安全技能和知识培训,助力乡村振兴。出台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要充分考虑对发展的影响,要积极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意见。全面评估取消、下放的涉安行政许可事项,接不住、管不好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九)强化宣传解读引导,促进落实落地。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开展“入企普法”“五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解决尊法守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协同推进,以精准治理支持疫情防控

  (十)精准提供安全指导服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动态研判,组织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专家,开展安全生产远程技术指导服务,与企业及时沟通、交流,解决企业安全方面疑点、难点问题,防止企业满负荷生产时出现安全隐患。强化重点场所、环节风险管控,持续加强集中隔离点、定点收治医院等涉疫场所安全监管,对安全风险高的涉疫场所要及时撤换。督促指导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仓储企业做好酒精、无纺布等易燃易爆物品监测防护,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十一)加强复工复产复市安全服务指导。采取“管理+执法+服务”模式,全面推动企业尽快进入生产状态。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复产复工,积极指导企业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对标梳理、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反“三违”集中行动。对重点企业和不放心企业盯住不放,组织力量上门“开小灶”,提供贴心服务。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增强每一个企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重点企业和不放心企业盯住不放,分区分类、一企一策,严格监管。

  (十二)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对供应运输生活必需品、生产防疫急需物资的企业开辟安全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服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工作流程,加强安全服务指导,全力支持其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突出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组织技术机构分片指导帮扶等措施,“一对一”上门指导安全风险防范。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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