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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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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南安委〔2022〕14号

颁布部门: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

颁布日期:2022-05-25生效日期:2022-05-25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现将《南宁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南宁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持续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年度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南宁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两条主线,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专项整治、经验推广、隐患曝光、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既有特色又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南宁市本质安全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2年6月(其中6月16日为南宁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日)。

  (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时间:2022年6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2022年 “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市本级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切实推进安全宣传“十进”工作,举办2022年 “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宣讲进企业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及职工安全意识,让安全发展理念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保障南宁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展“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前,组织策划南宁市2022年“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市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三)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活动

  一是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程培训辅导等形式,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三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以“新安法宣贯执行年”为契机,会同有关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力争做到规模以上企业宣贯活动全覆盖。四是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四)开展安全主题巡回宣讲活动

  组建由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领导、行业领域专家、高级技术人员、专业院校老师、长期从事安全管理工作者、场馆讲解员、科普工作者等组成的,涵盖理论指导、政策解读、标准体系、操作规范、安全技术、灾害防治、安全常识等内容的安全宣讲团,构建专业化课程体系,提供定制服务,根据特定主题和对象需求制作课程内容,面向社会不同阶层人群、市场主体和组织机构开展主题巡回宣讲。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需要安排相对应课时,邀请市安全宣讲团成员,在本地区疫情防控允许的情况下,有序开展安全宣讲活动。

  (五)开展专题宣传

  1.组织开展安全理论政策专题宣传。专题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重点突出“十四五”时期南宁市安全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突出南宁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线专项工作的重点措施和明显成效。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专题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把措施的宣传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宣传的重点任务,在本地区、本部门监管领域精心组织策划专题宣传活动和宣传报道,分层、分类、分级开展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同时要将措施的宣传纳入本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巡查考核工作,把措施的宣传作为年度重点宣传任务,要通过阐释解读实现各方责任主体准确理解,吃透精神,各项举措手段灵活运用,广泛推广。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整治专题宣传。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线专项工作为主线,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阶段各时期全市层面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行动贯穿始末,重点抓好城市安全专项工作措施成效宣传。一是针对城市安全运行管理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设备设施和活动等风险,针对各重点区域、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存在安全条件先天不足,重大隐患屡令不改、屡禁不止等问题的风险管控和源头治理进行报道;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专题报道,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高层建筑、自建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工贸领域及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成效进行重点宣传,突出过程闭环,推动长效管控;三是开展城市健康体检专项行动主题宣传,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市政重点工程、公共交通设施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报道。

  (六)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自治区“安全生产八桂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 年 12 月底结束。各县(区)、开发区和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安排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

  1.开展问题隐患风险排查和应急演练。一是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二是各县(区)、开发区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6月份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组织综合预案、专业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能力,查找预案漏洞,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体系。三是积极开展“应急大篷车进校园”“安全大讲堂”“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曝光。一是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的安全专题栏目中设置安全隐患曝光台,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曝光一批被实行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曝光符合《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管“三合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度》七种情形的行为,以及曝光在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中查处的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等。二是建立常态化明查暗访媒体曝光机制,打好“执法检查+专家指导+媒体曝光”组合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曝光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推动重大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3.开展安全生产例行情况通报。围绕城市安全主要任务,一方面针对城市安全运行管理中的风险底数现状、控制改进措施、隐患治理情况、长效机制建立等阶段性成效进行新闻发布,另一方面针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过程中突出存在的重点难点,或是屡整屡犯、屡整不改的城市安全顽疾,通过情况通报、媒体记者见面、通气会等形式进行重点曝光,带动全面整改。建立安全生产例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城市安全治理信息公开,推动城市安全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由市安委办根据全市城市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和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进展情况拟定发布工作计划,分主题实行按月或按季度通报有关情况。

  4.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隐患举报。一是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区内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资源,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每月至少向市安委办提供一个典型案例,并鼓励在本级主流媒体上进行曝光,真正形成震慑。二是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开展安全宣传“十进”活动

  1.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十进”活动。在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南宁市实际,扩“五进”为“十进”,联合有关部门进厂矿企业,进建筑工地,进大型商场,进交通场站,进公园景区,进农村集镇,进码头渡口,进街道社区,进机关单位,进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群众喜爱的安全宣传“十进”活动,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应急安全常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2.创造性地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公益广告、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创新开展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H5 互动 VR/AR 安全体验等互动展示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应急厅组织的“全区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等科普作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开展试点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选择1-2个县(区)开展以安全宣传“十进”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县(区)创建活动试点,探索形成更加具有地方特色、完善成熟和富有成效的活动模式,在全市推广借鉴;其它县(区)、开发区要选择1-2个(户、家)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家庭开展创建活动试点。通过示范创建活动,使安全宣传“十进”示范点成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示范,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示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示范,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示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示范。

  (八)开展行业特色活动

  市应急管理局围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举行全市安全生产知识赛活动等;南宁总工会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市妇联继续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市教育局继续组织开展“平安校园”活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交通运输局继续组织开展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组织开展驾驶员宣传教育活动;市农业农村局继续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市消防救援支队继续组织开展消防宣讲团和消防志愿者活动,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开展精准宣传;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在社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价值和意义,按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协同配合和目标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落实人力、物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因地制宜开展活动,推动南宁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2.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7.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8.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10.加强安全培训  促进安全生产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3.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15.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1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17.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18.人人讲安全  事事为安全  时时想安全  处处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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