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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房屋市政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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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黔建建字〔2022〕45号

颁布部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

颁布日期:2022-05-06生效日期:2022-05-06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2008〕75号)《关于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有关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黔建建字〔2021〕201 号)要求,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培训取证。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应按照《关于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有关审批事项实行网上 办理的通知》(黔建建字〔2021〕201 号)规定的全过程网上审批,全业务流程可追溯。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 事相关工作。

  二、明确培训路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采 用“线上+线下”“理论视频+实操或以工代训”的方式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施工企业及项目应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并按规定单列培训经费,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可申请人社部门补助。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zfcxjst.guizhou.gov.cn)进入“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从业人员培训栏选择在线培训机构相关培训理论视频,或企业按要求制定相关培训理论视频,理论培训达规定学时者,可自主选择施工企业或培训机构进行实操培训,经培训并考核合格 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证书。

  三、确保数据完整。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培训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探索建立高效实用、成本低廉的培训模式及建筑业现代学习制度。在线培训机构或企业采用的培训系统,全程留痕,培训学时及过程记录需通过“住建云”公共接口统一上传的方式将规范的理论培训学时记录(“数据+实操培训视频”)等审批事项的各环节要件材料及业务数据实时上传至“贵州省建筑业监管 和公共服务系统”存档校验。统一特种作业考核标准,理论培训 合格者通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zfcxjst.guizhou.gov.cn) 业务系统栏“贵州省建设人才培训就业服务系统”理论考试业务模块随机抽选试题参加理论考试。

  四、强化就业服务。各地对搬迁群众等农村劳动力,加大度开展建筑业技能培训,鼓励建筑业企业优先使用省内农民工, 推进就业。打造以项目需求发布和乡村就业服务站联动机制,施行“千企帮千村”专项行动,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就业提供点对点服务,为农村自建房提供技术支持。项目用工方和求职人员通过“贵州省建设人才培训就业服务系统”阳光劳务业务模块免费发布需求。各在建项目在项目部建立劳务就业服务站,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及项目短期内空闲人员信息,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及增加收入,系统实时动态调度实现“人岗匹配”,推进乡村振兴,本省就业人员也可通过“贵州省建设人才培训就业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就业信息。

  五、打造阳光劳务。深入推进“根治欠薪”行动,对全省劳务企业全覆盖核查,对劳务企业合同签订、企业安全责任管理、工资发放台账等进行核查,对“僵尸企业”、不达标企业予以清理。大力扶持以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备案制为主的新型产业工人队伍,简化办理程序,对涉及企业开办、税收减免、保险、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能予以大力支持,积极打造以建筑劳务作业队伍为主的劳务产业园,构建“一村一匠、一带一园”的城乡就业扶持体系。

  六、强化督促检查。全省房建市政项目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应培尽培”,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打造培养高素质建筑技能人才和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各市(州)、贵安新区和各县(市、区、特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对属地项目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培训就业做好登记管理,结合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未经过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各地要制定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每周统计完成情况。我厅将强化督促检查, 纳入对各地工作督导内容,每月进行公布及分析,对该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约谈通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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