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昆政办〔2022〕39号

颁布部门: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2-08-01生效日期:2022-08-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昆明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12月8日印发的《昆明市地震应急预案》(昆政办〔2020〕57号)同时废止。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昆明市供用电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