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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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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藏环发〔2022〕59号

颁布部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6-23生效日期:2023-06-23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为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根据《西藏自治区信访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等规定,结合西藏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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