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精准防控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精准防控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闽建办建安函〔2025〕5号

颁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建筑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5-03-05生效日期:2025-03-05

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应急局:

  为确保房屋(含建筑幕墙,下同)安全鉴定质量,现就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精准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防控突出问

  针对房屋安全鉴定过程存在的下列突出问题,实施精准防控:

  (一)未经检测出具鉴定报告;

  (二)虚假检测;

  (三)鉴定报告的房屋结构形式或层数等与实际不符;

  (四)检测数据不足以支撑鉴定结论。

  二、精准防控措施

  (一)进行现场检查检测告知

  房屋安全鉴定项目负责人及鉴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测时应在闽政通APP(网址:闽政通--省住建厅--房屋安全管理系统--鉴定项目告知)上告知。

  (二)建立检测影像留存制度

  2025年4月1日起,鉴定机构应按下列要求留存检测影像,其中,视频分辨率不应低于1080P,留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从上传鉴定报告的时间起算);照片作为鉴定资料保存:

  1.房屋安全鉴定现场检测过程中,至少在以下环节应留存影像。

  (1)现场取样时应有能清晰看到取样处的照片;

  (2)钢筋规格检测时,每个检测构件应有可以清晰看到检测部位的照片(构件上应标识构件名称或举牌标识构件名称);

  (3)主筋根数检测、箍筋加密区长度及间距检测、拉结筋间距检测,应有能清晰看到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的现场作业照片;

  (4)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时,每个回弹的构件应有可以清晰看到该构件所有测区的照片(构件上应标识构件名称或举牌标识构件名称);

  (5)回弹法检测烧结砖抗压强度时,每个回弹的构件应有可以清晰看到该构件所有测区的照片(构件上应标识构件名称或举牌标识构件名称);

  (6)贯入法检测砂浆强度时,每个贯入检测的构件应有可以清晰看到该构件所有测区的照片(构件上应标识构件名称或举牌标识构件名称);

  (7)钢材强度检测时,每个受检的构件应有能清晰看到里氏硬度测区打磨痕迹的照片(构件上应标识构件名称或举牌标识构件名称);

  (8)焊缝全熔透超声波探伤检测,每个受检的焊缝应有能清晰看到打磨痕迹的照片(所检构件应标识焊缝位置或举牌标识焊缝位置);

  (9)网架结构磁粉探伤检测时,每个受检的螺栓球应有能清晰看到打磨痕迹的照片(螺栓球上应标识螺栓球位置或举牌标识螺栓球位置)。

  2. 既有幕墙安全鉴定现场检测过程中,至少在以下环节应留存影像。

  (1)抽样位置的幕墙面板装配构造、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构造、开启窗构造,每处应有能清晰看到构造的照片;

  (2)隐框玻璃幕墙硅酮结构胶手拉剥离试验、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应有试验过程的视频;

  (3)玻璃面板应力检测和预应力拉索幕墙索内力测试,应有能清晰看到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的现场作业照片。

  3. 房屋和既有幕墙安全鉴定在实验室内开展的检测,检测过程的影像记录,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

  (三)定期开展机构自查

  鉴定机构可通过省厅“安全工作平台”加强对鉴定项目鉴定情况的自查(自查系统网址:闽政通--省住建厅--安全工作平台--鉴定机构自查),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外省鉴定机构可为在闽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强化主体责任,亲自带队加强隐患问题排查(检查对象包括正在鉴定或已完成鉴定的项目)。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四)日常监管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城管局、执法局,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加强对鉴定机构现场检测告知(鉴定机构在闽政通APP告知后,房屋安全管理系统会自动向房屋所在主管部门发送短信)、检测影像留存、鉴定自查等情况和鉴定报告质量的监督抽查。

  (五)移出名单

  对存在《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或《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鉴定机构,项目所在设区市主管部门应将其移出鉴定机构名单。其中:

  1.鉴定活动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再列入名单;

  2. 鉴定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鉴定业务或转包鉴定业务、鉴定活动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1年内不再列入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同地区相关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备案”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防控有害生物污染食品工作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房屋抗震性能提升加固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同行业相关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海上险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