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和引导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更好地从事安全生产法律服务活动,助力我市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与市律师协会共同编制了《珠海市律师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工作指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适用中如有问题,可依据职责分工向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市律师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工作指引
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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