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环保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环保分局,有关直属单位和处室: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促进我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根据环保部《“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办[2011]48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1]32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武汉市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现与环保部制发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一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武汉市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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