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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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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皖政办〔2025〕8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土壤污染与生态保护

颁布日期:2025-08-15生效日期:2025-08-1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8月15日

安徽省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实施以人工智能为牵引、以“智改数转网联绿色”为特征的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鼓励企业运用人工智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软件、新材料等开展改造,实现内涵式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引导实施有效投资,推动传统产业广泛应用数智、绿色技术,促进产品、企业、产业优化升级,推动价值链迈上中高端;支持新兴产业创新迭代新技术新产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未来产业加强科技攻关、打造标志性产品,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严格控制低效和无效投资,从严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对不具备改造条件、难以转型的企业,鼓励开展并购重组或产能出清,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

  2026—2027年,力争全省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6%左右;到2027年底,累计培育各类智能工厂2000家以上、国家绿色工厂400家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建设省级及以上先进制造业集群3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高端化改造提升行动

  1.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引导企业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加大投资力度,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基础产品。对能够完成产业基础攻关任务的项目,按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2.加快推进先进设备更新。对设备使用周期长、老旧设备相对较多的行业,加快老旧、低效设备更新改造。对生产设备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对符合《制造业重点领域新型技术改造投资指引》,且设备(含软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优质新型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牵头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按项目总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新获批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批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据验收或定期评估绩效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实施制造业中试能力提升行动,对建成且正常运营的制造业中试平台,按设备(含软件)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列入国家重点培育的中试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4.加强标准引领和品质品牌建设。坚持标准引领,有序引导产业改造升级,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对获得中国消费名品的申报主体、国家“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智能化改造提升行动

  5.推动数字化迭代智能化升级。“点”上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分层级、系统性建设智能工厂,引导中小企业从单个环节数字化改造向全流程智能化转型升级。“线”上推进链式协同,支持头部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实施标准统一的智能化改造。对获评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补。“面”上推动合肥、芜湖等市加快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建设,及时总结、复制推广经验,争创一批国家高标准数字园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合肥、芜湖市人民政府等)

  6.提升智能化服务能力。打造面向重点行业、产业集群和供应链协同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10家以上,对新获评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分行业引育一批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对服务成效明显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评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服务商,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7.强化智能化基础支撑。鼓励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智能机器人等加快发展,强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为智能化改造提供软硬件支撑。加快5G网络深度覆盖和应用推广,对获评国家5G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提升制造业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提高重点产业链安全风险防范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加快构建制造业基础算力资源和应用能力融合体系。(牵头单位:省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推动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等全流程数据采集,建设制造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促进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发展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新业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三)绿色化改造提升行动

  8.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提高在役高效节能设备比重。建设碳排放管理体系,争创国家零碳园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聚焦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引导企业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9.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实施绿色工厂提质扩面计划,聚焦重点行业树立一批绿色制造标杆,对获评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培育绿色低碳领域专业化服务机构,依托推介会等各类平台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四)人工智能赋能行动

  10.构建多元化模型体系。加快研发迭代通用大模型,围绕高端装备、汽车等行业培育专业大模型,聚焦细分场景应用打造数字化设计、制造工程优化、智能排产等中小型模型。到2027年,打造1—2个通用大模型和一批工业大模型。(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11.培育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重点环节培育应用场景,对其中的示范项目按照总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到2027年,建设10个左右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五)优质企业培育行动

  12.加强制造业优质企业引育。实施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做强做大优势企业矩阵。着力引育总部型龙头企业、“配套专家”企业,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构建“龙头+配套”生态圈。分层次分行业开展产需对接活动,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3.支持优质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推进汽车、光伏和储能等重点行业以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重点领域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链生态主导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证监局)

  (六)项目服务提升行动

  14.强化重大项目谋划。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谋划打造一批打基础、强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完善“双招双引”路线图和产业链图谱,指导各地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构建区域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15.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加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调度,每年滚动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00项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供给力度,对获得1年期及以上的新型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按照同期贷款银行市场报价利率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3年,最高500万元;对期限在2年期及以上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按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2年,最高300万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鼓励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头和产业链牵引作用,实施更多强链补链延链的技术改造项目。(牵头单位:省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实施新型技术改造工作,建立监测评价机制,推动重点任务和政策落实。鼓励市县结合实际出台支持新型技术改造政策,对已享受省级支持的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可叠加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挥省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常态化会商机制作用,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鼓励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各母基金支持新型技术改造。(牵头单位:各母基金主管部门,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化产教融合,健全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壮大专业技术型和复合型人才队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课题研究,举办培训、对接和宣传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已获得国家或省级奖补的同一项目,原则上省级不再重复支持。对皖北地区符合第2条、第15条奖补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上浮20%,上浮后不超过原条款奖补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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