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1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07年12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要求,经对我区1991年至2006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88件政府规章进行清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10件政府规章;宣布《西藏自治区“农转非”户口暂行规定》等2件政府规章失效。 附件1 序号 规章名称 清理意见 制定时间 1 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废止 1993年4月19日 2 西藏自治区免费医疗管理办法 废止 1993年11月5日 3 西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办法 废止 1994年12月2日 4 西藏自治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暂行办法 废止 1995年4月12日 5 西藏自治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废止 1998年8月20日 6 西藏自治区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办法 废止 1998年12月23日 7 西藏自治区测绘任务登记管理办法 废止 1999年1月21日 8 西藏自治区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废止 1999年1月21日 9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废止 2000年12月11日 10 西藏自治区预防接种管理办法 废止 2003年11月10日 附件2 序号 规章名称 清理意见 制定时间 1 西藏自治区“农转非”户口暂行规定 失效 1991年8月8日 2 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 失效 200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