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0〕 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定西市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引导和促进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行动纲领,要按照《规划》的原则、发展思路,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我市新能源资源,发展新能源产业,大力改善能源结构,为全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能源支撑。要全力推进《规划》的实施,建立部门牵头,县区具体负责的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区务必按照《规划》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力落实国家新能源政策,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抓紧开展已规划各类项目前期工作,争取规划项目尽早实施。太阳能发电、核电、风电开发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生物质能开发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金太阳示范工程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地热利用和建筑节能、路灯节能改造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在资金争取过程中,要以国家投入带动地方和个人投入,引导社会、企业和农民增加资金投入,鼓励和扶持国内外企业在定西投资建立专业化能源公司,从事新能源的研发、建设、经营和服务,享受市上出台的加快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按照“谁建设、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加快全市新能源建设。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