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天津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津政办发 〔2011〕1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津政发〔2010〕4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 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23号)精 神,坚持实行市级统筹、区县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 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 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天津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以下 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俊芳 副市长 召 集 人:殷向杰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靳润成 市教委主任 尹耀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黄永刚 市教委副主任 丁福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程怀金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陆丽珍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中启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沈 磊 市规划局副局长 段宝森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郑玉昕 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田惠光 市卫生局副局长 魏建一 市编办副巡视员 程树梅 市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办公室主任由黄永刚兼任。联 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成员单位调整并报联席会议 批准后接任,不另行文。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 组织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 落实。 2. 审议全市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总体发展规划。 3. 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加快全市学前教育 事业发展的建议。 4. 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 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5. 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具 体工作;组织拟定学前教育总体发展规划,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 议;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及相关事项,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及时向各成 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 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 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 积极参与配合。 (三)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总 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同时抄送市人民政府。 (四)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参照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机构设置, 建立本区县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