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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十堰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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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十教字[2009]29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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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5-04生效日期:1900-01-01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十堰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教字[2009]2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风分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城区各初中:

现将《十堰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堰市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普通高中 招生 实施意见 通知

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5月4日印发

共印50份





十堰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引导合理有序竞争,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与范围

(一)招生计划

2009年我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计划”(含均衡生)和“择校生”两类(民办高中除外)。2009年十堰市一中、东风高级中学和各县(市)一中在实行统一划线招生的同时实行均衡生招生,均衡生指标为2009年各校指令性计划招生数的20%。十堰市一中、东风高级中学的均衡生录取办法由市教育局确定并组织实施。各县(市)一中均衡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教育局参照市教育局文件确定和组织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招生范围

各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市一中招收十堰城区(含武当山特区,下同)各初中学校考生(含“阳光慈善班”学生);郧阳中学招收六县(市)考生(含“宏志班”学生);东风高级中学(含国际部)、车城高级中学招收东风分局所属学校考生。六县(市)所属高中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市、区属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主要面向城区(含东风分局、武当山)招生,在城区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面向县(市)招收部分学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总计划的20%。民办性质的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体音美特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实施。

二、录取办法

(一)统一划线录取

统一划线录取是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统一划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按十教字[2008]21号文件执行,请经济开发区、茅箭区各初中学校于5月19日将审核的评定结果报市招生考试院,市直、张湾区、武当山特区各初中学校于5月20日将审核的评定结果报市招生考试院。县(市)及东风分局各初中学校由县(市)教育局、东风分局按十教字[2008]21号文件确定,5月20日前必须完成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县(市)教育局、东风分局于5月25日将评定结果上报市招生考试院。

1.招生条件

(1)城区省级示范高中:达到统一划定的资格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均为合格。

(2)县(市)一中及城区市级示范高中:达到统一规定的资格线,综合素质评价为1A4B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均为合格。

(3)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达到统一划定的资格线,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均为C等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均为合格。

2.工作程序

(1)市教育局公布与招生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各类普通高中分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成绩等。

(2)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各类普通高中计划,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3)市教育局通过媒体公示符合各类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各普通高中按照市教育局公示的名单和规定的招生条件、范围制定招生方案,使用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的报名软件进行报名初录。报名初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和各县(市)一中,初录时间为7月6至10日。第二批:其他普通高中,时间为7月11日至16日。全市所有高中学校报名初录工作于7月20日结束。

(4)各普通高中向市教育局上报初录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审定后正式录取。此项工作8月11日前完成,各学校具体上报时间见附件2。

(5)市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公示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6)统一划线录取时如遇并列分,则实行以下四优先原则:

①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等级多者优先;

②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

③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高者优先;

④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如果仍无法区分时,高中学校可以组织条件相同的考生加试(主要采用面试、答辩等形式),高中学校组织加试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二)均衡生录取

为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9年执行将部分优质高中指令性计划的20%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均衡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具体要求为:

1.十堰市一中均衡生的招收范围为城区各初中学校,东风高级中学均衡生的招收范围为东风分局各初中学校。各县(市)一中均衡生的招收范围为各县(市)初中学校。

2.十堰市一中、东风高级中学的均衡生指标由市教育局在公布十堰市2009年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同时下达。各县(市)一中的均衡生指标由各县(市)教育局下达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三个阶段:先录取指令性计划生(以下简称指令生),再录取均衡生,最后录取择校生。三个阶段必须分明,不得互相交叉,每一阶段录取结果要及时公布,然后进行下一阶段录取工作。

3.均衡生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某初中参加中考的总人数-该初中已上某优质高中指令生录取线的学生数]×[某优质高中学校均衡生指标总数÷(该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所有初中参加中考的总人数-该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所有初中的应届毕业生上该高中指令生录取线的学生数)]

(注:上述公式中的初中含完全中学里的初中部,下同)

4.高中学校录取均衡生时在本校指令生录取分数线基础上下降10分作为均衡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在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初中学校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及各类高中学校的招生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薄弱初中学校在指令生录完后如无1名学生上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则将该校指令生录完后的第1名录取为均衡生。

5.在录取均衡生时如遇并列分,则实行以下四优先原则: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等级多者优先;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三)优录和照顾政策

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和照顾政策将另发文通知。

三、有关要求

1.严格计划管理。各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和“择校生”比例,不得擅自突破统一划定的分数线录取学生。

2.严格招生范围。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范围招生。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因特殊情况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必须严格控制在指令计划的5%以内(不含择校生)。

3.实行“阳光招生”。各普通高中要成立由校长牵头,分管副校长及教务、政教、纪检监察等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符合市教育局规定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办法,组织实施招生、受理有关的咨询和投诉。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条件、程序、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都要通过湖北中考招生网(zkzs.e21.edu.cn)、十堰教育信息网、校园网或其它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4.普通高中不得到本校招生范围以外的初中开展招生宣传,各初中也不得接受不应招收本校考生的高中入校进行招生宣传。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将联合行动,对违反招生秩序、进行违规宣传的普通高中从严查处,对普通高中学校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5.各普通高中需按市教育局确定的条件进行预录,不得录取不符合本类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高中学校要及时、准确地上报学生基本信息,做好新生注册工作。

6.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489512(纪委办)和8489523(基础教育科),接举报后经查实确属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市教育局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相关媒体曝光。

附件1:十堰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附件2:十堰市2009年普通高中新生录取时间安排表









十堰市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十堰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类 别
学 校
招生计划数
备 注

省级重点

(示范)

高中
十堰市第一中学
1200


十堰市郧阳中学
1450


东风高级中学
980
(含中外合作项目计划120人)

丹江口市第一中学
1080


小 计
4710




市级重点

(示范)

高中
郧县第一中学
1100


郧县第二中学
1200


郧西县第一中学
1200


房县第一中学
1150


竹山县第一中学
1000


竹溪县第一中学
850


车城高级中学
900


十堰市第二中学
900


十堰市柳林中学
800


十堰市第十三中学
600


丹江口市第二中学
1000


小 计
10700






一般高中




十堰市第十六中学
350


茅箭区实验学校
240


十堰市第五中学
280


丹江口市第四中学
800


十堰市综合高中
180


郧山中学
850


郧阳科技学校高中部
200


郧西县第二中学
700


郧西县第三中学
1000


郧西县第四中学
240


房县第二中学
850


房县第三中学
650


竹山县第二中学
1000


竹山职教中心(双学制)
200


竹山上智高中
250


竹溪县第二中学
1000


十堰市黄冈学校
50


十堰市黄冈实验学校
30


武当山精武学校
20


武当山文武学校
15


博才学校
50


市艺校艺术高中部
100


小 计
9055


合计

24465



附件2:

十堰市2009年普通高中新生录取时间安排表

学 校
审核录取时间

学 校
审核录取时间

市一中
上午
7月20日
郧山中学
上午
8月3日

郧阳中学
下午
郧西二中
下午

东风高级中学
上午
7月21日
郧西三中
上午
8月4日

车城高级中学
下午
房县二中
下午

市二中
上午
7月22日
竹山二中
上午
8月5日

市柳林中学
下午
竹溪二中
下午

市十三中
上午
7月23日
丹江四中
上午
8月6日

丹江口市一中
下午
郧阳科技学校
下午

郧县一中
上午
7月24日
郧西职高
上午
8月7日

郧西一中
下午
房县三中

房县一中
上午
7月27日
竹山职高
下午

竹溪一中
下午
竹溪应用科技学校

竹山一中
上午
7月28日
市博才学校

竹山上智高中
下午
黄冈实验学校


上午


8月10日

十六中
上午
7月29日


市艺校艺术高中部

茅箭区实验学校
下午
武当山精武学校

黄冈学校
下午

市五中
上午
7月30日
市特校

十堰综合高中
下午
武当山文武学校

丹江二中
上午
7月31日




郧县二中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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