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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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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东政办字〔2009〕48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5-18生效日期:1900-01-01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政办字〔2009〕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积极推广“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进一步降低进出口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广“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重要意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是指省内所有进出口企业对其在省内各口岸进出境的货物,可以直接在企业注册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由口岸海关根据属地海关的放行信息直接实施货物验放的一种新型通关模式,是海关服务进出口企业特别是内陆企业的一项重要业务改革措施。该通关模式充分利用口岸与内陆海关监管资源,实现通关、监管的跨地区联动作业,具有缩短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提高物流速度,信息交流顺畅、后续手续简便等优势,对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积极宣传推广“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进出口企业宣传推广“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让广大企业认识这一模式的优势,掌握具体办理程序,根据进出口业务的需要选择新型通关模式。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搞好宣传。要对进出口企业报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实际操作水平。海关、检验检疫、外经贸、外汇管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切实搞好通关服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服务,在新通关模式下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要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简化审价归类手续,方便企业快速通关。继续深入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使广大进出口企业及时了解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进出口政策,为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当好参谋。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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