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9]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州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 认真贯彻落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自治州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疆开 展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通知》(新语发〔2009〕6号)精神,依 法加强语言文字管理,促进社会用语用字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 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分级组织、属地管 理的原则,加大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社会用语用 字,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执法水平,营造和谐语言环境,促进语言 文字工作科学发展。 二、目标任务 认真抓好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意识。做好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加强语言文字执法检查,纠正不规范 用语用字,努力提高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建 立健全以政府主导、语言文字主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 管理机制,在全州形成齐抓共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局面,为自治州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 三、工作步骤 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3月—4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设置公益广告 牌、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 言文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巴音郭楞 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开展语言文字行政执 法年活动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具体要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开展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进一步增强依法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根据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自 治区有关要求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三类城市语言文 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2007〕107号)、《关于进 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通知》(巴政办〔2003〕198号) 精神,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研究制定 整改措施。各县市语言文字主管部门要牵头组成执法检查组,有计划、 有步骤地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9月)。针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找的问 题,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语 言文字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的制度措施,有效 治理语言文字社会应用不规范现象,净化社会用语用字环境。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1月)。对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 动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提高执法年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提高语言文字执法水平的重 要抓手,是进一步促进全州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县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开展行政执法年 活动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列入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 重要内容,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督导检 查力度,确保执法年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抓好结合。各县市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有针对性地开展语言文字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教育,使执法人员熟练掌 握应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者的法规政 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将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与城市语言文字 工作评估相结合,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相结合,与开展 第十二个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相结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活 动健康、有序、扎实开展。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和公开、 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对语言文字违法处理做到实事清楚,证据确 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处罚适当。在执 法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树立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执法人员的良好形 象。在活动开展期间,自治州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各有关部 门进行检查指导,并适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