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兰政发【2009】50号

颁布部门: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5-08生效日期:1900-01-01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兰政发【2009】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办“12件、27项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37号)和《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民发〔2009〕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一)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五区提高到每人每月253元、三县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
(二)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72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55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月均150元;?
(四)新标准从2009年1月份起执行。?
二、合理确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既要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做到政策落实、对象准确,确保提标后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城乡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又不能随意扩大保障范围。在提标扩面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个人申请、村(社区)委会调查、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的规范操作程序,根据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要坚决杜绝擅自扩大保障范围、虚报保障人数、套取上级补助资金等情况,确保提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执行保障标准,全面落实提标政策?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分四类、农村低保对象分三类进行分类保障和管理,同时要严格按照新标准合理确定城乡低保对象补差标准。城市低保对象在收入未变化的情况下,五区人均补差增加23元、三县人均补差增加17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增加5元。要严格落实提标政策,及时足额将保障金发放给保障对象,不能打折扣,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城乡低保分类保障过程中,除市上已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分类保障对象提标外,各县区自行提高保障标准、补差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增加的资金由各县区财政自行承担。
四、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救助资金管理?
本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扩面所需资金,在市级补助到位的同时,各县区应足额列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本级配套资金,不能因本级资金不到位,降低保障对象救助水平。各项救助资金要严格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面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五保资金要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农政策“一册明”、“一卡统”的形式发放。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金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按季度发放。严禁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变相克扣低保(五保)资金等现象。?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本次提标扩面工作,城市低保要在4月20日前完成,农村低保、五保要在5月20日前完成。提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大,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作为贯彻落实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来抓。为了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分管秘书长为副组长,市民政、市财政、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指导监督提标扩面工作。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工作力量,层层确定工作任务,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提标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督导检查,市上将随时对各县区提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基层工作人员宣讲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提标政策,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公开透明本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扩面工作的标准和范围,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对提标内容和新增保障对象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确保提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九年五月八日?


同地区相关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同专业相关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鹰潭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