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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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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洛政办〔2010〕48号

颁布部门: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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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10-03-05生效日期:1900-01-01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洛政办〔2010〕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郭洪昌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发。

各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并由一把手负总责,抓紧制订实施意见,切实按照分解事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以正式公文(附电子文档)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科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以上;外贸出口增长11%,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5%,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之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之内。

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经委、计生委、统计局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快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力争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0亿元以上,计划新开工千万元以上项目超过3500个、总投资1800亿元以上;竣工千万元以上项目超过3000个、总投资1100亿元以上。其中,计划新开工千万元以上工业结构调整项目331个、总投资869亿元;竣工千万元以上工业结构调整项目333个、总投资802亿元。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3.重点抓好中航锂电产业基地、河南煤化集团乙二醇、南车集团洛阳机车公司城市轨道车辆组装服务基地、强生光电非晶薄膜太阳能电池、一拖工业园、新洛轴工程、龙鼎铝业60万吨铝板带箔等127个重大项目,尽快竣工投产。积极谋划实施1万亿元重大项目,重点抓好核电、大鱼沟抽水蓄能电站、洛阳石化新增1000万吨炼油等项目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4.加快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以及中药现代化培育,依托中硅公司、尚德公司、阿特斯公司多晶硅及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等项目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依托中信重工纯低温余热发电设备、725所风电叶片等项目发展清洁能源发电设备产业,努力构建低碳排放、就业充分、综合效益好的现代产业体系。

市科技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5.制定现代服务业和物流业发展规划,着力推进呼叫产业园区、龙门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等6个省级服务业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40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0亿元。加快无线洛阳建设,基本实现3G网络全覆盖。启动电子政务网络整合、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等工程。加快拖拉机质量检测鉴定中心、高新区专利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轴承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分离设计、物流、购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互联网、软件、电子商务企业。抓好中国移动河南客户服务中心(洛阳)、轴承物流园区、洛阳国际(口岸)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科技局负责落实。

6.完善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快转型升级,打造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突出抓好隋唐洛阳城、汉魏故城等重点旅游功能区建设,推进伏牛山滑雪度假区二期、玄奘故里旅游区、伏牛山白河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龙门世界级旅游精品景区。

市发改委、旅游局、文物局和栾川县、偃师市、嵩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抓紧建设郑西铁路龙门站游客服务中心,开通观光巴士和景区直通车,实现旅客零换乘。加强空港建设,增加旅游航班、航线。

市旅游局、公用事业局、交通运输局、口岸办负责落实。

8.完善旅游信息平台、城市标识系统、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办好牡丹花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

市旅游局、花会办负责落实。

9.发展壮大龙门、交通、航空等旅游集团。加强旅游宣传推介,拓展旅游线路,丰富旅游产品。

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10.抓好小浪底西霞院、龙门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平乐牡丹画专业村等十大文化产业示范村,《洛神》等八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大力发展演出业、娱乐业,开发文化新业态、新产品,打造优秀动漫创意产品。

市文广新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11.以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国家级产业基地和洛阳动力谷、1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加快新企业、新园区、新基地建设,超前谋划更多后续项目,争取更多产业集聚区列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12.严格落实国家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实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和环境容量指标优先配置,健全投融资平台、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加快发展配套服务业。

市国土资源局、金融办、发改委负责落实。

13.实施产业集聚区投资倍增计划,全年完成投资600亿元以上,其中基础设施投资80亿元、产业投资520亿元。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三、注重质量效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4.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向,完善运行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并马上解决苗头性问题。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提高煤电油气运和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能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15.大力实施企业服务行动计划,市、县两级分别抓好100家重点企业,推动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16.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强营销体系建设,组织产销对接会、供需见面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市商务局、民营局负责落实。

17.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困难群众补贴救助等政策,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18.开发一批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开工建设铜锣湾广场、摩天中城商业广场等项目,加快推进正大广场、郑西铁路龙门站商圈、新区万达商业项目等。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减征汽车购置税,汽车以旧换新等消费政策,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2万台以上,汽车及摩托车下乡产品4万台。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建设,新建、改造农家店500个。

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19.规范房地产建设行为,积极打造洛阳房地产品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

20.加强收入分析和税源监管,积极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确保应收尽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落实增值税转型等税收政策,大力支持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21.组织好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投放。加快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力争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支持洛阳银行增资扩股,争取组建一批村镇银行;吸引金融、保险、证券企业来洛开设分支机构。支持新电集团、北方玻璃、隆华制冷、通达电缆等企业尽快上市。

市金融办、民营局负责落实。

四、坚持改革创新,转变发展方式

22.加快推进国企战略重组,争取与2家以上央企签订重大战略合作协议。抓好洛轴集团、春都集团、春都股份等企业的政策性破产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物产集团、明珠热电、中钢洛耐等企业的依法破产审理程序。加快实施洛玻集团振兴工程和白马集团异地搬迁改造工程。妥善解决中小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市国资委负责落实。

2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4.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

市文广新局负责落实。

25.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同步结算工作。搞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和异地就医结算试点。

市卫生局负责落实。

26.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发改委、环保局负责落实。

27.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县级供销社改革。

市林业局、供销社负责落实。

28.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29.实施科技支撑产业升级工程,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实施好特种精密轴承、新能源电动汽车、盾构机、优质高效耐火材料等重大科技专项。

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30.抓紧编制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材料和器件技术等发展规划,实施好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产业化、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轴承、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等重大科技项目。力争全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

市发改委、科技局负责落实。

31.全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家,争取更多的企业成为国家、省创新型企业。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20%。实施知识产权推进战略,全年专利申请量增长30%以上,努力实现由产品制造向品牌创造转化。

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32.探索建立风险投资平台,多渠道增加研发投入,新增研发机构20家。完善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引进天使基金、创投基金,推动创业孵化器和创业中心建设,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

市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33.重点抓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争新建1-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优势领域新建1-2个博士后工作站。实施好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加快省级硅材料光伏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34.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5%、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01万吨和21.7万吨以内。

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落实。

35.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煤炭等九大重点行业节能攻坚计划,推进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等企业减排项目建设。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太阳能利用示范小区等39项节能建筑示范工程,争取城市公交、出租、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国家试点。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工程。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36.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和水源地保护。加快二、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抓好非电行业脱硫治理、重点涉水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建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37.抓好大唐洛热10兆瓦太阳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工业、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等循环经济工程建设,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区、企业等循环经济试点。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38.实施绿色碳汇工程,抓好林业生态市建设,加快城郊绿化、荒山绿化、通道绿化和村庄绿化。

市林业局负责落实。

39.抓好洛河市区段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涧河市区段治理,构建新型滨水生态景观带。

市水务局负责落实。

五、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切实增强发展活力

40.以珠三角、闽东南、长三角、环渤海湾、港澳台、东南亚等地区为重点,开展定向招商活动,引导电子、服装、玩具等产业向我市转移。扩大与国内外优强企业的战略合作,下大力引进一批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示范带动力强的产业链延伸项目和科技型、龙头型企业。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企业,引进服务外包项目入驻产业园区。建立外来企业投资重大项目联系跟踪机制,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增资扩产,提高招商合同履约率和外资到位率。重点抓好113个亿元以上、总投资1004.7亿元的在谈项目,183个亿元以上、总投资986.3亿元的签约项目,282个亿元以上、总投资1336.3亿元的在建项目。

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41.用足用好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出口规模的大型出口企业,争取4家企业进出口超亿美元。实施科技兴贸和机电产品出口推进计划,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重点培育2个出口超亿美元、20个出口超千万美元的拳头产品。深度开发欧美日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非洲、中东、俄罗斯等新兴市场。提高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水平,带动设备和技术出口。

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42.认真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和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各类主体兴办个体、私营企业,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快项目建设,重点扶持一批主业突出、高成长性、竞争力强的企业。新上投资500万元以上非公有制项目450个,其中超千万元项目260个、超亿元项目50个。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达到1350家,其中超10亿元企业10家、超5亿元企业30家、超亿元企业130家。

市民营局负责落实。

六、加快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三农”工作

43.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大“三农”投入,及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认真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切实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市农业局、粮食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44.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业增效为中心、农民增收为目标,推进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化,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实施粮食稳产保收行动计划,抓好粮食核心区主产县建设,确保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40亿斤以上。

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45.抓好近郊和周边蔬菜、食用菌、牡丹等基地建设,稳定烟叶种植面积,新建核桃基地8万亩。

市农业局、农经委、烟草局、林业局负责落实。

46.加快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升级,新增牛奶加工能力3万吨、肉制品加工能力5万吨,肉蛋奶总产达到80万吨以上。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0家以上、争取国家级1-2家,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万人次,转移输出135万人次,创收70亿元。

市畜牧局、农经委负责落实。

47.争取前坪水库尽快立项,引黄入洛工程上半年全线开工;抓紧完成1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实施孟津黄河渠等中型灌区及水利设施修复配套工程。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建设高标准粮田5.2万亩。

市水务局、农业局负责落实。

48.建好100个市级示范村,搞好200个重点整治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20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新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0个。

市农经委、民政局负责落实。

49.修建农村公路120公里,硬化通组通户道路2000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农经委负责落实。

50.发展农村户用沼气3万户,新建各类沼气工程40座、沼气服务网点300个。

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51.解决安全饮水15万人,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20万人。

市水务局负责落实。

52.完成100个村的整村推进和1万人的搬迁扶贫任务。

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53.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5所。

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54.为2979个行政村放映电影3.57万场,免费文化演出450场;为195个村庄各建一个篮球场、两个乒乓球台。

市文广新局、体育局负责落实。

七、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55.加快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工作,完善交通、人防、抗震防灾、防洪排涝等专项规划,推进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做好伊河、洛河两岸城市单体建筑规划设计,塑造鲜明城市特色。严格规划执法,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

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人防办、地震局、水利局负责落实。

56.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体制,重点在综合交通体系、能源基地、安居工程、社会事业等领域实施400个重大项目,力争新开工项目190个、竣工187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改委负责落实。

57.完成洛阳机场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新郑机场-登封-洛阳城际铁路。做好焦作-济源-洛阳城际轨道、市区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58.抓好“四站、四桥、三通道”工程(公路运输枢纽客运南站,汽车长途客运东站,新区公交车站,郑西铁路龙门站南站房;华山路跨涧河桥、跨陇海铁路立交桥,洛偃快速通道跨伊河大桥,老洛阳桥改扩建;洛阳至洛宁高速,洛阳至栾川高速,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尽快开工连霍高速洛阳至三门峡改扩建工程(洛阳段),争取上半年开工洛阳至洛宁高速,洛栾高速嵩县至栾川段前期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力争年底前启动。

市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

59.完成华山路一期等扩宽改造和丽春东路、芳林南路、唐宫西路打通等50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中心城区过街天桥和快速通道建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

60.抓好西气东输二线主干线洛阳段和境内支线,安阳-洛阳天然气管道洛阳段及17项电网项目。

市发改委、公用事业局,洛阳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61.核心区方面,要突出抓好开元大道东段片区、洛龙科技园区、郑西铁路龙门站周边地区、关林商贸市场片区等四个片区和九个“十大工程”,确保完成投资150亿元。开工建设高铁大道、广阜路等,完善龙门站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加快新区图书馆等公用设施建设,确保新区医院花会前开业、集中供热管网“十一”前建成。加强市场规划建设,搞好配套服务。拓展区方面,抓好新区空间发展战略分区规划、局部控制性详规和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加快伊河综合治理、伊滨公园、伊洛大道、希望路、洛偃快速通道、撤村并城样板小区、职教园区、产业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形成明显的形象进度,确保完成投资50亿元。

洛阳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2.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更多地融入历史文化元素,更加注重城市建筑的单体设计,充分体现洛阳厚重的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落实。

63.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完善大遗址保护规划,抓好隋唐洛阳城、汉魏故城等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基本完成明堂、天堂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筹建二里头、偃师商城遗址公园。加快丝绸之路及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市文物局负责落实。

64.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实施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城市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

65.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新购公交车300辆,新开通公交线路5条以上,优化调整公交线路5条,加密公交线路15条。

市公用事业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66.实施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程,提高城市畅通能力。

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安局负责落实。

67.科学编制县城新区规划,确保年内县城新区建设全部启动。县城改造、建设计划投资30亿元,完成拆迁13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270万平方米。

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8.积极开展特色中心镇试点建设,完善路、水、热、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工业、商贸、文化、餐饮、娱乐等产业,吸纳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抓好偃师、嵩县、栾川城乡一体化试点,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力争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

69.认真落实鼓励农民进城定居优惠政策,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就业和生活问题。

市农经委负责落实。

八、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构建和谐洛阳

70.新开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21万平方米和45万平方米,竣工16万平方米和30万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国有大企业职工住房)改造新开工50万平方米、竣工15万平方米。洛河以北城区及城中村改造完成拆迁130万平方米,开工300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办、大改办、旧改办负责落实。

71.实施24条城市区背街小巷的路面改造和路灯照明改造工程。市区东部热源厂2011年春节前向用户供暖。逐步解决居民水电一户一表改造问题。新增放心早餐营业网点400个。

各有关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商务局,洛阳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72.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再就业4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万人。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200个,公益岗位在岗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完善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各项政策,全年为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亿元以上。开展大学生就业帮扶安置专项行动,强化对“4050”人员、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服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73.扩大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基本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万人,争取更多县区进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参合农民人均筹资达到150元,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120元。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完善被征地农民补偿和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五保户供养等补贴政策,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探索制订农民工享受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待遇的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74.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快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积极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90%。加强新区学校、农村学校建设,尽快开工建设龙泰中学、龙瑞中学、龙祥中学和吉利初中、史家屯中学,确保新区洛一高、龙康中学、滨河中学今年秋季投用。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75.办好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

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76.实施优势医院倍增发展计划,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与救治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落实。

77.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78.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市计生委负责落实。

79.实施安全发展行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推进小煤矿兼并重组和关闭等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80.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矛盾纠纷立案交办等制度,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市信访局负责落实。

8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技防全覆盖工程,加大公共场所巡逻管控力度,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发生。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82.加强网吧监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市文广新局负责落实。

83.对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负责落实。

84.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硬件投入,加快科技馆、群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提升档案馆建设管理水平,力争文明城市测评取得新突破。深入开展“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支持驻洛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建设,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搞好双拥共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文明办、民政局、妇联、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努力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

85.密切关注政策走向,及时了解国家、省“十二五”规划编制信息,加强与上级规划的衔接,着力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强战略性重大专题研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专家访谈、市民建言献策等活动,确保规划科学有效、符合民意;搞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新规划与已有规划的统筹衔接,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协调性。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86.积极谋划一批前景好、潜力大、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好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87.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两转两提”活动。要把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作为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一切工作都要以群众为中心,以群众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88.加强学习型政府建设,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公务员培训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宏观政策、市场经济、依法行政、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89.坚持双休日正常办理请办事项等制度,确保基层请办事项有报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从今年起,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凡与基层、企业、群众打交道多的部门都要设立首问负责科,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全过程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90.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搞好项目联审联批,精简审批项目,提高审批效率。认真落实请办事项限时办结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行政问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信息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审联批办公室、绩效办、监察局负责落实。

91.完善协同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

市法制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公费出国出境,坚决制止铺张浪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市监察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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