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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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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永政办函〔2010〕96号

颁布部门: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11-08生效日期:1900-01-01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永政办函〔2010〕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15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等单位〈湖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31号)精神,为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服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市直各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的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表格下载等必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重要政务信息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发布,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政务活动信息要通知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单位参与报道,及时更新。教育服务、社保服务、就业服务、医疗服务、住房服务、交通服务、证件办理、资质服务、企业开办等九类民生服务政务信息必须全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县区、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同时公开。九类民生服务政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发布工作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各级各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予以支持配合。

二、明确网站重点栏目分工。市政府门户网站“永州农业栏目”由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负责;“永州新型工业化”栏目由市经信委负责;“永州旅游”栏目由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负责;“招商引资栏目”由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负责;“领导主页”的活动报道及重要言论由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协助;《永州年鉴》、《永州统计年鉴》分别由市史志办、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电子版。各重点栏目由市经济信息中心与有关单位共同建设,有关单位负责日常维护更新,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网页设计并提供相关栏目内容更新的登陆账号、密码和技术支持。

三、建立信息联络员机制,确保完成内容保障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以上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县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政务动态信息的撰写上传工作,做好相关专题约稿任务、热点问题的跟踪报道、“市长信箱”信件的办理、在线互动、诉求回复、网络舆情处理等工作。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在11月20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名单(含联系方式、QQ号)报市经济信息中心。联系人:蒋芳、姜晓阳,联系电话:8368078,8368670,传真:8368024,电子邮箱:hnyzxxb@126.com。市直单位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内容保障工作首次数据报送并负责做好后续的数据和内容更新,相关内容同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各县区负责建设的本级政府网站9类服务栏目要在2010年12月5前完成,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链接。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落实人员、经费和工作措施。要加强对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建立日常政务信息、重点栏目和专题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机制,确保内容保障及时、准确、权威。市经济信息中心将对各县区、各单位所提供的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统计和定期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考核。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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