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1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 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1—郑州市外国专家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 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外 国专家局,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具体负责外国 专家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专家,提高引进外国专家的 层次。 (三)加强出国(境)培训总量控制,优化出国(境)培训结构,提 高出国(境)培训质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 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归口管理来郑工作的外国专家。 (三)编报全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 —2—(四)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 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 (五)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年 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国家、省“友谊奖”的推荐和报批工作;“商都友谊 奖”评选表彰工作;对外国专家的其他奖励事宜。 (七)承担郑州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国专家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国(境)外专家来郑 工作政策;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宣传、专项 经费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友谊奖”推荐申报,“商都友 谊奖”评选表彰,对外国专家的其他奖励事宜;负责在郑工作外国 专家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承担郑州市引进 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专家和项目管理处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外国专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拟 订在郑工作外国专家管理办法;负责国(境)外专家来郑工作许可 和证件发放;协调处理来郑工作外国专家事件;管理国外人才资源 —3—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技术管理领域外国专家的法规和政策; 拟订引进国外经济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 省市级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评估、示范推 广;负责引智示范推广基地的管理。 (三)出国培训管理处 拟订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承担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拟 订、申报、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市专项经费资助的出国(境)培 训项目审核报批和其他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 (境)培训项目;负责对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机构 的资格审查、报批工作;对出国(境)培训团组进行监督检查,协助 有关部门查处违规行为;负责BF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 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国际职员的选拔派遣等事宜。 四、人员编制 市外国专家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 1名;中层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 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4—主题词:机构 编制 通知 主办:市编办督办:市政府办公厅二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郑州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 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3月15日印发 02_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