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 盐政办发〔2009〕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江苏省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探索和创新农村河道管理新模式,着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配合,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新机制,确保农村河道常年保持河面清洁、河岸整洁,为广大农民提供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三年内全市县、乡、村三级河道(以下简称农村河道)全部落实长效管理制度,使每条农村河道基本达到河面清洁“三无”(无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无漂浮物、无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河坡整洁“三无”(无生产生活垃圾、无乱建乱堆、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三无”(无行洪、排涝、输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作物,无圈圩、筑坝)的要求。其中,2010年要有50个乡(镇)(含开发区、街道,下同)达长效管理要求,2011年要有60个乡(镇)达长效管理要求,其余29个乡(镇)到2012年达长效管理要求(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要重视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是当前农村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巩固河道浚疏整治成果的有效措施,也是发挥河道综合效益的重要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从指导思想上扭转重建轻管的问题,切实把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抓上手,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创新机制,确保责任明确,措施落实,人员和经费到位。 二要明确管理责任。要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要求,明确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重点抓好县级河道长效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重点抓好乡级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村庄河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要切实加大投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农村河道管理经费由县(市、区)、乡(镇)、村(居)三级负担。各地要根据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标准,加大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要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投入机制,每年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河道管理工作;要用好“一事一议”政策,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代表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资金;要引进市场机制,通过发包水面、堤坡,转让水土资源经营权等方式,实行以河养河,充分发挥河道效益。 四要加强部门配合。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职能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本办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要抓好农村河道水环境保护工作;交通部门要抓好农村公路涉及河道范围的规范管理;林业部门要做好河道绿化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五要强化督查考核。为保证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制订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推动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每月对各县(市、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成效排序通报。同时,设立专项考核资金,重奖组织推进者,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 附件:1?盐城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整体推进任务表、2010-2012年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整体推进计划任务表 2?盐城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盐城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整体推进任务表、2010-2012年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整体推进计划任务表.doc 附件2: 盐城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扎实有效推进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设立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对2010-2012年度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进行单独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二、考核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考核标准及分值如下: (一)组织领导(10分) 县(市、区)、乡(镇)领导高度重视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有专门的工作班子,目标明确,措施扎实的,得满分;未建立专门工作班子不得分。 (二)制度建设(10分)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出台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分级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的,得满分;制度不完善的酌情扣分,没有出台文件不得分。 (三)档案资料(10分) 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合同、年度工作总结、宣传发动材料、考核验收、机构建立等文档规范齐全的,得满分;有一项资料不全或者不规范的,扣2分。 (四)资金落实(20分) 多渠道落实管理资金,县级财政管理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以资金下达文件和资金拨付单为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得满分;未安排财政管理配套资金的,不得分;已发文下达财政配套资金,但拨付未到位的,按到位比例得分。 (五)管理效果(40分) 每个县(市、区)被检查乡镇的河道均达到河面清洁、河坡整洁、河道畅通“三无”要求的,得满分;发现一处达不到“三无”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六)群众满意(10分) 对抽查乡镇随机发放民意测评表,群众测评满意度达到95%(包含95%)以上的,得满分;满意度在90%(包含90%)-95%之间的,得8分;满意度在85%(包含85%)-90%之间的,得5分;满意度在85%以下的,不得分。 三、考核方法 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考核,采用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对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档案资料、资金落实等四个方面内容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对管理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两方面内容采取现场检查和测评的办法考核打分,以上6个方面考核内容总得分为该县(市、区)年度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总分,作为考核奖励的依据。 四、奖励措施 市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8个):其中对各县(市、区)按考核得分高低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农村长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部门评选先进集体2个。 (二)先进个人(20名):对在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中勤奋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甘于吃苦,乐于奉献,恪尽职守,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评选为先进个人。 (三)市将根据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安排专项奖励经费,奖励标准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