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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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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凉府发〔2010〕9号

颁布部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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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10-05-31生效日期:1900-01-01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的意见

凉府发〔2010〕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和切实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现就进一步增强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建设的认识
  抗震设防要求,系指在考虑地震环境、建设工程的重要程度、允许的风险水平、及国家经济承受能力和要达到的安全目标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地震主管部门制定或审定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抗震设防要求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为依据。
  抗震设防要求的关键是“地下搞清楚、地上搞结实”。“地下清楚”,就是要大力加强地震基础探测,查明活断层分布及其活动性,并在此基础上抓紧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城乡建设、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提供可靠依据,切实做到趋利避害。“地上结实”,就是要全面加强地上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这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抗震设防能力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千秋的民生工程,是减轻地震灾害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全面提高各类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
  二、增强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的具体措施
  (一)地上建筑要避让地震断裂带和活动断层。
  我州大部分地区处在地震断裂带和活动断层上,其中以安宁河断裂带、凉山活动断裂带、昔格达活动断裂带规模最大,同北西向和北东向的则木河活动断裂、金河—箐河活动断裂、宁南—会理活动断裂互相穿插交切,并将全州分割成大小不等、形态不同、深度不一的断块。认识和掌握各活动断裂带的范围、走向及其基本特征,有助于在工程建设中及时避让并采取防震减灾措施,防止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目前已知的州内活动断裂带主要有:
  安宁河活动断裂带。是川滇南北构造带的主要断裂。断裂带分东、西两支,近平行展布、两支间距4—9公里。东支北起石棉田湾,向南经鹿子坪、紫马垮、野鸡洞、泸沽、西宁、德昌、米易至会理以南消失,西宁—德昌段隐伏于安宁河谷东岩,全长350公里;西支北起冕宁治勒,向南经大桥,于冕宁附近隐伏于安宁河谷西岸,在德昌附近重新出露,往南至会理小关河附近消失。其中西昌—冕宁段断裂活动最为强烈,历史上多次发生强烈地震。
  则木河活动断裂带。展布于西昌南至普格、宁南、巧家一带,断裂北端于西宁附近与南北向的安宁河断裂呈反接复合关系,向南东经邛海西岸、大箐梁子、普格、松新、宁南、过金沙江后,在巧家附近与小江断裂连成一体,全长约140公里,曾多次发生强烈地震。
  凉山活动断裂带。分布于安宁河断裂带东侧和则木河断裂带北东侧的大凉山断褶带内,南北向,总长约210公里,由南北向的甘洛—竹核断裂、昭觉—布拖(西洛)断裂和越西(西罗河)断裂组成。凉山断裂带的地震活动多以中、小地震活动为主。
  金河—箐河活动断裂带。北起冕宁里庄,向南经金河后,逐渐向西偏转经箐河进入云南省内与永胜—宾川断裂相接。在境内长约220公里。
  磨盘山—昔格达活动断裂带。位于安宁河断裂带以西,平行于安宁河断裂带呈南北向延伸。断裂北端始于冕宁里庄以北,向南经磨盘山、得力铺、普威、昔格达至鱼鲊,南延到云南元谋附近,长达300公里。
  宁(南)—会(理)断裂。在宁南附近与北西向则木河断裂相交,由宁南向南西经会理继续延伸与昔格达断裂交汇,全长113公里,是一条应力易于积累的断裂。
  盐源—木里弧形构造。弧顶在盐源之南的柏林山,东西两翼展布于盐源盆地东西两侧,宽约100公里。
  雷波地区活动构造带。位于四川盆地西南缘,是凉山断块活动构造区的东边界,北起雅安天全以南,向南经荥经、峨边、马边、雷波马湖至云南盐津北,全长250余公里。
  全州由于受众多断裂的影响,各县市地质构造错综复杂,活动断裂穿插交切、纵横迭加,地下状况不清,因此探明活断层的分布情况及其活动性,并将探测结果作为建设工程选址、规划和建设中采取避让措施的重要依据意义重大。各县市要把活断层探测作为当前和“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重点内容和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要制定出开展活断层探测的时间表和工作计划,并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州防震减灾局备案,以便工作衔接和督促检查。要加强同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和防灾科技学院的紧密联系,利用其技术、人员优势,开展活断层探测工作。县城所在乡镇和县辖区内的重点规划集镇,应优先纳入开展活断层探测的范围。努力到2013年底,全州基本实现各县市县城所在乡镇和重要集镇完成活断层探测的目标。
  (二)严格建设工程的规划选址工作。
  防震减灾部门、规划建设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建设工程的规划选址提供技术保障。各县市防震减灾部门,在县市活断层探测工作尚未完成前,对建设工程的选址要根据省地震局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地质构造资料,以及断层的活动特征和上履土层厚度等因素,综合提出是否避让的意见。规划建设部门要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体现科学性和前瞻性,既要考虑进行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及自然灾害影响的评估,又要避开自然灾害危险地段。在进行工程建设中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项目选址要考虑从地形地貌上尽可能避开非岩质的陡坡、高耸的山峰、河岸和边坡的边缘等不利地段;从场地上要尽量避开饱和砂层、软弱土层、液化土、软弱不均土层等。如无法避开,则应采取工程措施处理。工程项目的选址还要同时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和防灾专项规划的要求,不得挤占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用地。
  农村建房的选址要按照“凉山州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本着“安全、经济、适用、节地和有特色”的原则,实行相对集中选址,以成片建设为主,并应避开沉降场地和次生灾害易发地段。
  在凉山州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工业集中区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请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规划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在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在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中,每个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业主按评估结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否则不办理建设用地报批。
  (三)严格抗震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要处理好建筑设计与结构抗震的关系,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将抗震技术标准规范作为各类建设工程的强制性规范要求予以执行。在设计中,要鼓励和引导使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新型墙体材料,替代部分传统墙体材料的使用;要积极推动抗震防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重点推广应用隔震消能体系及轻钢结构、钢结构等技术。
  对所有新建项目,在建设中必须全面贯彻《建筑法》、《防震减灾法》中的相关规定,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提高设防质量。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将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和抗震设计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凡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通过严格的施工图审查,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切实可靠。
  (四)严格把抗震设防管理作为基本建设管理的必经程序。
  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这是工程建设最基本的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任何设计单位不得进行设计。没有经过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不得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凡属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未经地震安全性评价,州和县市投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立项,规划建设部门不得批准、发放选址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由州规划和建设局纳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行政许可项目。对国家投资100万元(含100万)以上公共建筑、生命线工程和非国家投资的项目,即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建筑高度24米以上(含24米)的高层建筑,必须报经州规划和建设局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同时加强施工图备案管理工作。
  (五)严格乡村公共设施和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的管理。
  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州建设局州地震局〈关于提高凉山州建筑工程抗震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府办函〔2005〕87号)、《关于提高我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能力的意见》(凉府办发〔2008〕60号)的规定,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把农村村民住宅特别是农村“三房”改造和“新农村百村示范”项目、乡村公共设施纳入抗震设防管理范围。凡属村庄建设范围内的乡镇政权机关、学校、卫生院等公共建筑,楼层两层以上、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村镇建设工程,由各县市规划和建设局监督管理。其他农村民居建设,由乡镇专兼职人员、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房屋的监管工作,并接受规划和建设部门的督促和指导。规划和建设部门要结合已下发的《自建农用土木房屋抗震构造参考图集》,抓紧开展《建造农村自建用房施工指南》和《农村地方民居建筑方案图集》的编制工作,经评审通过后印刷成册,制作成光盘,分发到行政村,在全州推广使用。各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农村农民自建房研究培训方式,拟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对农民工匠进行建筑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工匠施工水平。州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定期组织州内建筑专家,对成片在建的房屋、市政设施进行施工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农村自建用房的抗震措施落到实处。
  (六)强化建设工程抗震普查机制,落实抗震加固措施。
  州境内已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其他建设工程,要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能力的意见》(凉府办发〔2008〕60号)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州已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普查工作,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对我州上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末修建的预制构建房屋,要按照凉府办发〔2008〕60号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各县市要抓紧按照《关于开展农村房屋情况调查的通知》(凉规建〔2010〕47号)要求,确保今年底前完成本县市农村房屋现在状调查工作。各县市应按省上统一要求,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贯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各方联动,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到实处。
  州政府自2005年以来,先后出台四个文件安排部署抗震设防工作,充分表明抗震设防能力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及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县市政府要居安思危,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抗震设防能力建设,并纳入县市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规划,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州、县市发改、规划和建设、防震减灾等部门要切实把抗震设防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防震减灾部门要主动协调发改、规划和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进一步增强全州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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