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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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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运政办发〔2008〕111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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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8-10-29生效日期:1900-01-01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8〕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运城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运城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提高全市资源利用率和环境承载能力,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节约型社会,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是一个资源能源严重匮乏的城市,同时又在工业经济发展中形成了偏重型产业结构,资源能源消耗大、利用率低、环境承载能力弱,严重制约着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7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2064.44万吨标准煤,占全省的13%;全社会万元GDP能耗3.53吨标准煤,万元GDP电耗4441.58千瓦时,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6.86吨标准煤,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8倍、1.75倍和1.26倍。二产(工业及建筑业)能源消费总量1841.58万吨标煤,其中冶金、化工、电力、焦炭、建材等五大高耗能行业共消费1731.46万吨标煤,占二产的94.3%,占全市总能源消费量的83.9%。我市人口多,耕地面积大,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需求量大,但全市水资源严重短缺,天然水资源人均、亩均全省倒数第一,地下水严重超采,已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近年来,虽然我市在节能减排和农业节水上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市的能耗仍居高不下,农业浇地大部分仍在运用大水漫灌方式。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及公益性用能、用水不断增多,资源需求形势将更加严峻。另外,社会公众节能意识淡薄,管理基础薄弱,浪费严重。特别是居民耗电量将成为社会用能的主要增长点,社会节能的形势更加紧迫。因此,大力加强节能降耗和农业节水工作,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行各业和全市人民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约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全民节约意识,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加快推进技术进步、设施更新改造、结构优化和制度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约行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要目标
  用三年时间,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逐步降低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和环境负荷,努力在节约能源、节约水资源、节约土地、节约原材料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到201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3.61吨标准煤下降到2.71吨标准煤,下降25%,年均下降5.6%左右。第一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7.8%左右,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8%;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0%。工业用水万元产值取水量降到45 m3以下;农业灌溉面积达到600万亩,综合毛灌溉用水量亩均减少到260 m3;城市生活用水达到节水定额标准,节水型城市达到60%。到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保持在850万亩以上,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20万户。按GDP年增长14%测算,“十一五”节能量635万吨标煤,总体实现节电20%,节水20%,建立起较完善的节约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要任务
  (一)节能方面的主要任务
  1、狠抓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依据每一年确定的节能目标,对各县(市、区)和全市112户重点节能企业实行严格考核。通过开展产学研活动对冶金、焦炭、化工、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共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解决企业节能难题,实现节能380万吨标煤的目标。在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节能组织机构,配备专职能源管理人员,落实节能措施,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工作,挖掘节能潜力,认真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运政发〔2007〕6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运政发〔2007〕23号)两个文件关于“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分解指标。今后三年,高耗能行业要力争完成如下指标:
  电力行业:火电厂平均供电煤耗由2007年的350克标煤/千瓦时降到320克标煤/千瓦时,每年降10克,实现年发电200亿度,节约60万吨标煤的目标。
  电解铝行业:吨产品综合能耗由2007年的1907千克标煤下降到1750千克标煤,实现80万吨产能,节约12万吨标煤目标。
  焦炭行业:吨产品综合能耗由2007年的159千克标煤下降到149千克标煤,实现1500万吨产能,节约15万吨标煤目标。
  金属镁行业:吨产品综合能耗由2007年7500千克标煤下降到5600千克标煤,实现30万吨产能,节约108万吨标煤目标。
  钢铁行业:吨产品综合能耗由2007年740千克标煤下降到590千克标煤,实现630万吨产能,节约90万吨标煤目标。
  2、积极开展对标活动,促进清洁生产。在全市18户列入全国千家能耗企业和所有重点用能企业中,开展对标活动。要以同行业的国际、国内先进企业的能耗指标为标杆,寻找差距和不足,采取相应措施,按照清洁生产要求,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全面提升企业节能水平。
  3、狠抓节能项目建设,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抓好在建的节能项目建设,力争尽快投产运行,达到预期节能效果。当前以银光镁业和宏富镁业为示范,对全市50家金属镁企业实施蓄热式还原炉改造工程,使金属镁行业的技术、工艺、设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由现在30万吨产能,年耗煤300万吨,达到改造后节约40%,节煤120万吨的目标。同时要着眼长远,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围绕重点行业和企业,再新上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节能项目。要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
  4、全面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在去年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钢铁、焦化、水泥、电力、铁合金、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加大淘汰力度,到2010年全面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要以五大产业集群为重点,着力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工业信息化和高技术产业化进程,努力提高低能耗产业比重,形成多元化的支柱产业和具有新型加工制造业基地特色的节能型产业体系。
  5、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新建、改建民用建筑必须严格执行节能50%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达到5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必须标明建筑节能指标及落实措施,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必须严格执行,执行率达100%;所有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验收制度,建筑节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加大技术创新,推广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不断降低建筑能耗。
  6、积极推动交通运输节能。优化交通网络、场站建设,调整运输结构。发展铁路运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用能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能。积极推广节油新技术,鼓励发展和使用小排量、低油耗、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速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汽车。
  7、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
  (1)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全市拟建新能源发电项目5个,总装机容量274MW。绛县江河金属硅公司2×25MW生物质发电项目和平陆的100MW风力发电项目已获省发改委核准。芮城县东盛科技公司的2×25MW、万荣的2×12MW和临猗的2×25MW生物质发电项目,要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早日受益。
  (2)积极实施甲醇燃料替代石油工程。全市目前已改造甲醇汽车800余辆,年使用甲醇5000吨,年可节约石油3000吨。今后两年改造甲醇汽车3000辆,年使用甲醇18000吨,替代石油10000吨。
  (3)充分利用天然气和煤层气等清洁能源。在城市居民、工业企业和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推广应用天然气,替代传统能源。同时,要积极开发推广地热、太阳能和沼气等自然和再生能源在建筑采暖、居民生活、灯具照明等方面的应用。
  8、积极引导商贸流通和民用节能。整合现有网络和信息资源,建设现代物流配送系统信息化平台,优化物流配送能力,减少能源消耗。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的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鼓励宾馆、酒店、餐饮、洗浴业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和消费。积极实施“绿色照明工程”,今年,首先在盐湖、永济、河津、新绛、夏县、平陆六个县(市、区)开展13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市推广节能灯、LED灯等高效照明产品,最终取缔白炽灯和劣质节能灯,提高居民照明质量。结合“限塑令”, 大力推行绿色包装,大型商场、超市实行塑料袋收费制度,逐步淘汰塑料袋的使用。
  9、积极推进市政公共服务业节能。一是加快建设集中供热工程。今年运城中心城市要完成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县级城市要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大型区域锅炉为辅的集中供热工程。二是加快集中供气项目建设,减少资源浪费。三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0、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要制定节能、节电、节水、节材及物品循环利用的目标措施。政府采购要优先选购节能型、环保型的照明、办公用品和设备。加强对办公楼的管理,要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减少电梯使用,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五层以下不乘电梯。加强对公共部门用水、用电以及各类设备和车辆用油等方面的节约监管。抓好公务活动的节约,精简会议和文件,加快办公自动化步伐。
  (二)节水方面的主要任务
  1、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保护水生态环境。控制和治理目标分两步走,“十一五”期间,全市平原盆地超采区要压缩60%以上的超采量;平原区要压缩15086.1万m3的开采量,开采量控制在62419.0万m3左右。全面遏制地下水超采的态势,使地下水资源得到初步保护,并使因超采地下水引发的生态与环境灾害得到遏制,形成较完善的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体制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进一步采取强化管理和涵养水源等调控措施,使地下水水位逐渐回升。
  2、实施蓄水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从全市各区域的用水需求出发,以合理开发地表水为重点,建设一批从根本上缓解我市水资源短缺的工程:一是中条山流域建设闻喜石门、夏县温峪、垣曲李家河水电站三座水库工程,解决闻喜、夏县、垣曲工农业发展和城市缺水问题;二是以合理开发黄河干流水资源为重点,建设夹马口北扩工程、北赵引黄灌溉工程两处大型泵站,解决临猗、万荣两县的农业灌溉和地下水超采问题;三是争取立项建设稷山水源工程和禹门口、尊村、大禹渡、汾南、西范等大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工程。
  3、构建城市水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建设城区污水处理、雨水集蓄和中水回用工程,制定有关建筑节水政策,启动住宅小区、社会事业单位雨水集蓄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从2008年起,新建建筑及住宅小区必须建雨水集蓄和中水回用设施。2010年,运城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县(市、区)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要到65%。中水在城市景观用水、花卉苗木灌溉、市政环卫、洗车和工业冷却用水中的使用要达到60%。2009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城区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积极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研究,适时启动污泥处置工程建设。城市供水要核定用水定额,实行梯度水价。
  4、发展节水农业,兴建农业节水工程。井灌区要推广管灌、滴灌、喷灌等节水措施;黄灌区要采用以U型防渗渠道为主要的输水方式,大田推广小畦浇灌等节水措施。一是兴建井灌区节水园区:在汾河谷地、涑水盆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建设管灌、滴灌、涌泉灌、喷灌等节水园区40处,节水示范项目9处。二是建设18处1-5万亩中型灌区节水园区:分别是芮城的古贤、风陵渡、新兴,平陆的常乐、部官,新绛的万安、木赞、古交等10座提黄、提汾灌区,及平陆的大河庙、红旗,河津的三峪等8处自流灌区。三是建设小型自流灌区节水园区:对吕梁山前沿、中条山两翼水源条件较好的小型自流灌区内的小水库、小塘坝等调蓄工程进行除险加固,输水渠道防渗,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重点项目是稷山的黄花峪、晋家峪,芮城县的南辿,平陆县的幸福、下涧、郭家山,垣曲县亳清河灌区。
  5、大力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抗旱、节水型农作物新品种和旱作栽培技术,积极开展秸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塑膜覆盖保墒,实施“沃土工程”等农业综合技术,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节地方面的主要任务
  1、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从严审查和调整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合理规划用地指标,强化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和浪费土地行为;严格取土用地审批,依法查处违规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行为,到2010年底,取缔所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和个人建设用地,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林地行为。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低效土地、闲置土地,有序增强土地供给能力。
  2、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积极盘活挖潜存量用地,下大力气清理处置低效闲置用地。积极探索实行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政策,确保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严格控制低密度、大套型商品房土地供应,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加强批后监管。
  3、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鼓励工业用地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积极利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杜绝粗放利用土地资源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的利用效率。
  4、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可使用集体土地的“三类”(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三类”用地使用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和未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四)循环节约方面的主要任务
  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发展转变。完善城市功能,加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确保服务业增幅高于GDP增幅。全市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2010年达37%左右,从业人员比重上升30%左右。一、二、三产内部结构不断优化,城乡发展趋于协调,区域特色更加突出,努力将我市逐步建设成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物流中心、文化旅游中心和现代服务业较发达的节约型中心城市。
  2、大力发展包括再生资源产业在内的环保产业和生物质能利用产业。要充分利用我市农作物秸秆丰富的优势,积极开展生物质能利用项目,以生物质能发电、垃圾发电等项目带动环保产业发展,逐步提高全市环保产业技术水平,大力提倡技术创新,确保全市再生资源利用尽快形成规模效益。
  3、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围绕五大优势产业(粮、棉、果、畜、菜)和四大潜力产业(特色种植业、林产加工业、苗木花卉业、中药材产业)工程,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发展增环补链农业产业,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安全农业,推行标准化生产,做好农业残留物综合利用,减少农业资源污染。调整农业产业区域布局,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同时,依托林果业发展观光型农业,增加农业收入;结合“沼气富民”工程的建设,依托大中型养殖场和若干农业园区,发展沼气用户15万户,建设农村生态工程,提高农村和农业废弃物的利用程度,构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4、积极开展变废为宝、废物利用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新型回收网络。开办各类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吸纳和组织包括个体经营户在内的从业人员进入交易市场开展合法经营,倡导绿色消费,鼓励节约使用生活用品,少用一次性物品。依法加强对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拆解行业的管理,确保废旧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二是以新绛县为试点,利用中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对城市垃圾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力争到2010年在全市推开。
  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市成立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发改委、经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统计局、水务局、农业局、商务局、环保局、国资委、电业局、中小企业局、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任领导组成员,负责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要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出本行业分年度节约指标,并分解到各县(市、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同时,要注重发挥公众、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协调,社会广泛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新机制。各级政府对建设节约型社会负主要责任,要把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目标考核体系,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等纳入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任期目标责任制。要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对完成任务目标的单位,政府每年要拿出一定资金奖励,对没有完成节约指标的单位,要做出相应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2、健全资源节约的标准体系,完善政策保障措施。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的资源节约标准体系,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制定完善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优惠政策,对建设节约型社会过程中的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应优先实施。积极落实国家促进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调动全民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积极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和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一定资金,奖励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加强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速度。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发现和培养典型,通过现场会等方式,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各级宣传部门要搞好节约型社会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的一六九三个月为宣传教育活动月。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意义,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要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和曝光。在全社会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我为节约献一计”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全民树立节约意识,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
  4、开展全民节能节水行动。当前,要开展四个方面的专项节能节水行动。一是工业节能行动。由市经委组织实施。近期内在全市主要耗能企业中开展对标活动,充分利用国内外新技术进行节能改造,使工业万元产值能耗大幅度下降,通过工业节能使全市万元GDP能耗大幅度下降。二是开展建筑节能行动。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通过对建筑节能执法监察,打击建筑中的伪劣产品、不合格品,提高节能设计、施工和检验水平。三是农业节水行动。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通过推广农业节水新技术,建立一批高科技农业节水示范园,改变目前农业灌溉上存在的大水漫灌现象,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四是全民节能行动。由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按照省政府要求,在机关、社会、家庭中开展节能行动,教育城乡居民积极行动起来,从点滴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升油,每一张纸,使节约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
  附:1、《运城市全民节能行动方案》
  2、《运城市工业节能行动方案》
  3、《运城市建筑节能行动方案》
  4、《运城市城乡节水行动方案》
  运城市全民节能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省有关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节能行动。为此,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进一步增强节能忧患意识
  我市少煤缺水,是一个资源能源严重匮乏的城市。加之,二产结构偏重,资源能源消耗大、利用率低、环境承载能力弱,严重制约着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虽然我们在节能减排上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市的能耗仍然居高不下,资源能源的浪费现象比较严重,能源供应紧张日益加剧,今年上半年出现的电力紧缺和用油紧张局面,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使节能行动变成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
  二、全面实施全民节能行动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根据全省节能行动要求,每年6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在体验日内,停开公共场所照明、停开办公楼电梯、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干部职工上下班停开轿车换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骑自行车或步行。
  (二)每周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停开一天五层以下(含五层)电梯。其它时间停开三层以下(含三层)电梯。
  (三)每周少开一天车。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务车按车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公休日、节假日各单位公务车辆除有特殊公务外,一律入库封存。
  (四)提倡市民出行多坐公交车,尽量减少开车外出。积极发展公共交通,设置公交快速专用车道,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采取补贴鼓励政策,降低公共交通费用。
  (五)合理控制照明用电。市区内路灯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实行隔一开一;加快实施对城市道路照明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实现公共照明控制的科学管理;除重大节庆活动外,一律关闭城市景观照明;市内广场每周二关闭一天照明;所有建筑物的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照明灯具一律加装声控、光控或红外感应控制装置;新开城市道路全部使用高效节能灯;工矿企业、宾馆、商场等也要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六)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和办公场所的室内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非办公时间关闭所有空调系统,减少待机能耗;提倡市民家庭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七)减少电梯使用。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电梯实行智能化控制,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倡导大中型宾馆、商场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电梯运转台数和运行时间,尽量减少电梯使用;三层楼以下(含三层)提倡不乘电梯。
  (八)倡导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具有节能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使用家用节能灯、节水器具、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产品;把具有节能、节水、环保标志产品的办公设备,列入政府采购清单。
  (九)倡导使用节能购物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限塑令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鼓励利用废旧物品、包装带等制作的布袋子购物;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十)鼓励节约办公。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使用节能环保铅笔、钢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鼓励办公人员稿纸双面书写,打印材料(草稿)双面打印;加快实施网上办公、行政审批、信息咨询,逐步实施“无纸化办公”;减少会议次数和频率,除“两会”和“劳模会”外,其余会议一律不得使用会议资料袋,不得设置彩旗、彩柱、彩门、锣鼓队等,控制出席证等印制标准和数量;需要有基层同志参加的会议,一般召开视频会议。
  (十一)规范餐饮管理,节约每一粒粮食。除特殊公务活动外,各类会议一律提供自助餐,并在餐桌上摆放“按量取食、杜绝浪费”的提示牌。倡导居民节约每一粒粮食,每一点饭菜。
  (十二)节约用水。大力推广符合国家要求的有节水标志的用水器具,各单位现有房屋建筑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用水器具要在1年内全部更换。科学设计进入居民家庭的入户水管道,实现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开,提倡“一水多用”。
  (十三)抓紧实施中水和雨水利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除建设基本给排水供应管道系统外,要同时配套建设中水和雨水利用管道系统。具备条件的项目应优先利用中水和雨水。
  (十四)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每年夏季,除重要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
  (十五)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电源等;积极参加“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
  三、全面推动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要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推进全民节能的重大意义,宣传节能政策和有关规定要求,宣传节能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普及节能知识,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精心组织好每年两次的“能源紧缺体验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养成自觉节能的良好习惯。对在全民节能行动中各种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要公开曝光批评。
  二要加强部门责任。市政府办公厅要组织好全市的全民节能行动,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各级各部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指导和协调,市发改委、市经委要配合宣传部门抓好宣传教育活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负责机关的节能活动;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抓好宾馆、商场、饭店等商业场所的节能活动;市建设局要抓好市政公用设施的节能活动;市妇联要组织好“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要加强对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能效标识等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对所管理范围的节能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经济、行政和纪律上的处罚。
  运城市工业节能行动方案
  为了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目标,抓好今后三年的节能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业节能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和省的部署精神,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以调整结构为重点,以企业节能为主体,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加快技术进步为关键,以依法节能为保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以结构节能、管理节能为主要抓手,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努力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格局,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是:单位GDP能耗下降25%,节能总量635万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8%,节能总量560万吨标准煤,占总节能量的88%。2006年、2007年两年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了5.89%和6.44%,2008年到2010年每年需下降6.8%以上,节能总量是360万吨标准煤,每年节能量是120万吨标准煤。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继续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今年任务是:钢铁企业5家,淘汰落后产能101万吨;焦化企业17家,淘汰落后产能375万吨;铁合金企业2家,淘汰落后产能5.8万吨;水泥企业9家,淘汰落后产能100万吨;造纸企业11家,淘汰落后产能6.6万吨。
  (二)开展行业节能活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
  推广闻喜金属镁行业的节能技术和经验,两年内使全市金属镁业的技术、工艺、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市现有金属镁企业50多个,年生产金属镁30万吨,按每吨耗煤9吨计算,年耗煤270万吨。金属镁冶炼工艺改造以闻喜县为突破口,产能在2万吨/年以下的企业一律关闭,达不到蓄热式新工艺的一律不能生产。全市金属镁行业改造后可节约40%,共可节约108万吨标煤。同时,对电力、焦炭、钢铁、化工、建材五个高耗能行业集中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大幅度降低能耗。
  (三)积极开展百家企业对标活动
  对照同行业的国内、国际先进企业,以先进能耗指标为主要标杆,寻找差距,更新装备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全面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18户千家企业先行一步,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100家年耗煤1万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中开展节能对标活动,使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四)狠抓节能项目技术改造
  继续抓好在建节能项目建设。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围绕重点行业和企业,新上一批节能项目,如海鑫集团高炉煤气回收、转炉煤气回收和余热能利用,华泽铝电电解铝三度对优控制技术节能改造,宏富镁业2万吨金属镁节能改造,南风化工年产45万吨无水硫酸钠和6万吨硫化碱节能优化改造等35个项目,总投资15.3亿元。上述项目全部完工可实现节能106万吨标准煤。
  (五)集中开展高压变频改造行动
  高压电机是企业的主要耗能设备,对其进行变频改造是“十大节能工程”之一。从今年起,对全市1400多台高压电机逐步安装变频器。先进行试点,逐步推广。全部完成后,年可节电30亿度,折合标准煤100万吨。
  (六)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
  1、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具体是,绛县江河金属硅公司2×25MW生物质发电项目、平陆100MW风力发电项目、芮城东盛科技公司的2×25MW、万荣的2×12MW和临猗的2×25MW生物质发电项目。上述5个项目总装机容量274MW,要抓紧前期工作,积极推进。
  2、积极实施甲醇燃料替代石油工程。今后三年,共改造甲醇汽车3000辆,年用甲醇18000吨替代石油10000吨。
  3、充分利用天然气和煤层气等清洁能源。在城市居民、工业企业和城市公交、出租车推广应用天然气,替代传统能源。
  四、保障措施
  1、加大执法监督。认真执行《节约能源法》,对重点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2、开展节能审查。对2007年1月1日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耗能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凡不符合节能要求,没经过评估的项目,不能立项、不能开工、不能验收。
  3、夯实基础工作。由市统计局、质监局牵头负责,对112家年能耗在万吨以上的企业严格规范。建立节能制度,配备专职管理和统计人员,改进和完善统计方法,切实做好企业节能的基础工作。
  4、严格考核奖惩。对各县(市、区)及40户重点企业耗能情况定期检查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
  运城市建筑节能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运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重点,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十一五”后三年,全市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节能50%标准,共节约6万吨标准煤;既有建筑改造完成50万平方米,共节约6千吨标准煤。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督和管理
  实行建筑节能闭合管理制度,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节能验收、房屋权属登记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专项验收和建筑节能标识。
  (二)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
  鼓励本市企业研发申报省级节能产品;组织外墙外保温、新型材料节能门窗和新技术产品推介会和建筑节能施工现场观摩会,提高建筑施工水平;保温隔热、防水、防潮、装饰一体化,重点做好外墙、阳台、顶板、楼梯间、外廊等部分的封闭,提高围护结构的综合保温效果。2008年底全市建筑市场上取缔推拉窗,采用平开窗,取缔单玻窗,改为双玻窗或双层窗,逐步取缔通体窗,推广断桥窗,使其外窗达到保温隔热、密封防尘的效果。推广应用认证的节能产品设备、器具,淘汰不节能建筑产品,建立淘汰公告制度。
  (三)实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推广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计,鼓励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县域内可再生能源利用不得低于10%。2009年中心城市要确定3-5项太阳能热水一体化示范项目,各县(市、区)要确定1-2项太阳能热水一体化示范项目。2010年开始所有新建项目必须达到太阳能热水一体化。
  (四)新建建筑必须实现50%节能标准
  新建、改建和当年竣工的建筑工程必须达到50%节能标准,居住建筑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分室控制必须达到100%。采用的节能建材必须有省级认定。推广节能灯具和绿色照明,选用节能型家用电器,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强制执行四表出户。
  (五)居住建筑节能公示
  从现在起,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在施工现场和销售现场公示所建和所售建筑项目的节能信息数据资料(必须和建筑节能认定书相符),房屋买卖合同中必须载明建筑节能数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必须载明建筑节能材料的保修使用年限。未公示节能信息的房产开发项目,一律不得对外销售。
  (六)既有居住建筑改造
  2008年全市完成6万平方米的改造项目,2009年完成10万平方米,2010年完成3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在2008年底要对不节能建筑进行统计摸底,并制定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分步实施,力争2015年前全部改造完成。国家对2010年前改造后的项目予以补贴,对2010年以后改造的项目不予补贴。
  (七)行政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
  实施行政办公建筑的建筑能耗监测,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分类、分项统计。对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排名前20%的建筑进行公示,推动既有行政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今年各县(市、区)要完成数据采集;2009上半年进行能耗分类、分项统计,并予以公示。2009年完成15%的建筑节能改造,2010年完成35%的节能改造,两年累计完成50%的节能改造。行政办公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民参与
  要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制作宣传板报、印刷宣传资料、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专题节目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建筑节能意识。鼓励搞好外墙外保温,节约能源。
  (二)建立保障机制,实施公示制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建筑能耗统计、建筑能源审计、建筑能效公示制度,形成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奖惩考核机制,对建筑节能进行有效评价和考核。
  (三)细化部门职责,确保令行禁止
  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和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未达到设计节能标准和未对建筑节能事项进行公示的建筑,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未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的,备案机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房屋登记部门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有关部门既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又要搞好配合。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比
  各级各部门要把建筑节能工作作为年终考核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要把建制镇的新建筑纳入节能管理,同时要指导村镇建设,引导广大群众利用节能技术,大力开展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利用。每年要进行定期考核,并排队公示。
  运城市城乡节水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全民节约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省节水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为核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逐步使节水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工作目标
  运城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亩均占有量分别是276方和153方,均为全省倒数第一。按照“节水山西”的要求,到2010年将我市初步建成节水型社会。“十一五”主要目标是: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平均耗水量由目前的187.7方到2010年降低至140方;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耗水量由目前的61.56方到2010年降低至45方;万元农业增加值平均耗水量由目前的1438.44方到2010年降低至1100方。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到“十一五”末,全市超采区要压缩60%以上的超采量;即每年压缩1.5亿方的开采量,开采量控制在7亿方左右。全面遏制地下水超采的态势,使地下水资源得到初步保护,并使因超采地下水引发的生态与环境灾害得到遏制,形成较完善的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体制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
  (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初始水权分配工作
  以县域为单位,确定可控水资源量基数,对用水权进行四级分配,逐步引导广大群众由被动节水向主动节水转变。一是县水务部门对全县的可控水资源在工业、农业、生活、生态四大用水部门进行分配;二是将一级分配的部门水量在所属乡镇和县直属供水户进行分配;三是各乡镇将水量分到村委会;四是各村委会将水量落实到各用水户。形成较为完整的水权分配体系。
  (三)建立用水计量控制体系
  根据各种产业的构成、工程现状、工艺流程和用水管理水平,提出工业用水定额管理近期、中期指标、城市和农村生活用水定额指标以及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指标,对各取水工程和用水户的取水量进行计量控制,逐步安装国内最先进的IC卡用水计量控制器,对用水户实行阶梯水价。
  (四)发展节水农业
  今后三年,农业节水方面主要示范推广以喷灌、滴灌、涌泉灌等先进的节水技术,发展节水面积24万亩。在井灌区或丘陵地区主要采用低压管道输水的节水方式,发展节水面积17.3万亩;在黄灌区主要采用U型渠道以及小畦节浇为主的节水方式,发展节水面积3.4万亩;在大田作物以及经济作物区发展以喷灌为主的节水工程,发展节水面积2.2万亩;在大棚里以发展滴灌为主,在棉田推广膜下滴灌,在果园等经济林发展涌泉灌为主的微灌节水灌溉模式,发展节水面积1.2万亩。
  通过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十一五”期间全市将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新增实灌面积126万亩,到2010年全市实灌面积动态保持在559万亩,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46提高到0.59,综合亩次毛灌溉用水量由目前的86方/亩次,减少到75方/亩次。全市30处万亩以上大中型提水及自流灌区基本建成节水型农业灌溉体系,其中75%以上达到节水灌溉技术标准。
  (五)加快企业节水改造
  工业企业主要采取加快淘汰高耗水、低效益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进工艺流程节水;抓好传统高耗水行业的技术改造;建设废水处理和中水利用系统,提高回水利用率;对企业安装三级用水计量设备,实行计划用水,实现对企业用水的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的数字化管理。
  (六)推广节水器具
  在生活节水方面,主要是通过改造年久失修的供水管网系统,减少输配水过程中的水量损失;推广节水型器具,减少用水过程中水量浪费和损失;发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确保用水安全。各单位现有房屋建筑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用水器具要在1年内全部更换。
  通过实施节水措施,到2010年全市节水型城市达到60%,运城市区日供水量控制在10万方/日以内。在人口增加,供水条件改善的前提下,各城市的生活用水和服务业用水指标全部达到有关节水定额标准,更新城市供水管道,使管网平均漏失率降到10%。运城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城平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中水在城市景观用水、花卉苗木灌溉、市政环卫、洗车和工业冷却用水中的使用要达到6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我市的缺水状况做广泛的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水资源危机的严重性。要利用每年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利用我市每年召开“农展会”的机会,向广大农民群众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把节水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落实资金投入,确保节水行动有序进行
  要加大投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农业节水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用水农民合理承担;工业节水改造资金以用水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给予优惠与补贴;城市节水由政府示范引导,市场融资运作,通过水价等经济杠杆作用推动用户节水。要采取各种资金管理措施,管好用好节水资金,确保节水型社会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节水考核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性,要把节水工作作为年终考核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行业、各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专项检查,结果排队公示,对节水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真正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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