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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南政办〔2010〕113号

颁布部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9-30生效日期:1900-01-01

转发州人行关于海南州金融服务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10〕11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人行海南州支行《海南州金融服务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海南州金融服务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人民银行海南州中心支行
(2010年8月)

为全面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金融支持经济建设示范样板,决定在贵德县开展金融服务示范区活动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为着力点,进一步改进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以加快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改革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改善和优化金融环境,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总体要求
增强创新意识,加大创新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优势及金融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金融服务水平。
三、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金融服务示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金融的副州长担任组长,贵德县政府、州政府办公室、人行州支行、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州金融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总体负责县域金融服务示范区试点工作,协调政府职能部门,解决试点工作的总体规划、法律配套、工作协调及社会中介机构的组建工作,为金融服务示范区试点工作搭建良好的平台。相关部门着力解决试点工作中金融创新业务的法制建设及土地流转登记、林权登记职能的行使;州银监局着力做好改革业务中金融法规制度的研究,督促落实试点工作的组织推动和上传下达;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解决上下级授权授信及创新业务内部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流程等;人行州支行负责具体督促、指导,推进州、县银行业金融服务示范区试点工作的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金融环境建设
州政府相关部门及贵德县政府要从改革创新和创建良好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全力促进县域金融服务示范区试点工作,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贵德县政府要树立“围绕县域经济、创新金融品种、支持贵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理念,积极培育和壮大县域经济实体,抓紧启动中小企业担保机制的建设、林权交易市场建设及林权、土地流转的发证、登记、评估工作机制建设,为创新金融产品创造条件。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村镇评定工作,全力推动农牧区中小企业和农牧户信用等级评定,积极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清收、盘活、化解存量不良贷款。司法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诉讼案件要快立案、快审理和快执行,切实解决贷款诉讼“难”和执行“难”的问题,为银行企业合作提供司法保障。
(二)服务体系创新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以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为基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以机制创新和信贷产品创新为突破口,解决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贷款难的问题,实现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州农行要科学设定县域分支机构审批发放涉农贷款的额度,县农行要加大“惠农卡”发行工作中客户信用等级的后评价机制建设,真正地发挥“惠农卡”便捷、高效的特点,保证客户,特别是农牧户能够充分享受金融信贷资源,实现致富的目的。
建行贵德支行要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授权授信,适度放宽县支行的授权范围及额度。县支行要将支持县域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纳入信贷服务之列,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细化工作职责,积极开拓县域信贷服务市场。
贵德县农村信用联社要在农村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内部职能科室,设立专职金融服务示范岗位,大力发展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牧户联保贷款及各类有效抵押、质押贷款。科学确定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合理规定农牧业贷款的期限。积极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牧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要把开展农牧区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新的增长点,完善消费信贷品种,积极做好农机具购置、家电下乡、农牧民购(建)房等金融服务工作。
邮储银行海南支行需增加开办信贷业务的营业网点,扩大基层网点的业务授权,充实信贷人员,加快邮政储蓄资金向农牧区回流。在保证原有信贷业务的基础上,加大抵押、质押品担保业务创新,努力在抵押、质押贷款业务中取得突破。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助,对贷款利率定价和期限结构出台利好措施。
(三)信贷产品创新
贵德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金融服务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修订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改进和优化操作流程,大力发展成熟的金融信贷产品,努力探索创新的金融产品,边探索、边完善。试点工作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
——农牧民房产抵押贷款。政府及国土、房管等部门出台《农牧民房产权登记管理办法》,指定专门部门办理农牧民房产抵押登记和评估,便于农牧民用房产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贷款,积极为农牧民办理房产证。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全州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对从事林业经营的集体和个人核发《林权证》、建立以《林权证》为标的物的交易市场,实现客户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取得贷款。金融机构以《林权证》为抵质、押物办理贷款的,需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登记、评估后方可办理。
——土地流转、荒山经营权质押贷款业务。土地流转、荒山经营的客户在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经营权证,经登记后以其经营权作为质押或以地上作物的收益权作为质押物办理贷款。 
——供销合同、应收款项质押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应在详细调查企业供销合同、应收款项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完善规范操作程序,办理该项权利质押贷款。
——保险单质押贷款业务。对保险机构办理的投资返本等返还式人寿保险业务,可凭投保单作为办理贷款的质押物办理质押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大学生就业贷款业务。该项贷款主要是指试点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所在地考入普通高校或在读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保障继续就读,以及还未正式就业的大学生办理创业的贷款业务。
县政府对开展的农牧民房产、林权、土地流转和荒山经营抵押贷款可先在1—2个乡镇进行试点。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各自信贷管理规定和授信业务管理实际,有选择的试办新业务,并制订试办新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范的工作流程。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更快更好的开发和营销更新更多的业务品种,增加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四)资源信息共享
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客户资源、信息共享、融资授信、中间业务、交易结算、人才培训等方面实现战略合作尝试,共同寻求在市场和需求多元化的县域经济中的准确定位,并密切合作,不断提高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贵德县政府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工作步骤
州金融服务示范区试点时间确定为三年,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启动阶段。2010年9月初在贵德县召开海南州金融服务示范试点推进会议,安排部署试点的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整章建制阶段。从2010年10月上旬开始,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本机构领导小组,制定金融服务示范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金融服务示范试点的各项制度,重新修订创新业务的操作流程。结合各自金融服务对象,确定选择具有特色产业的乡镇或中小企业支持项目。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阶段。从2011年1月开始,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实施办法,开展金融服务示范试点工作,至少选准若干户企业或1-2个具有特色产业乡镇先期开办信贷创新业务,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金融服务示范试点的其它业务。
第四阶段:督促总结阶段。州金融服务示范领导小组将在2011年11月份,抽调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督导组,对各试点机构的前期工作进行评价、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正确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设金融服务示范区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以积极的态度和求实的作风参与试点工作,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农牧民认识到县域金融改革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富县强民的有力举措。县级职能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供试点工作的各种服务,特别是农牧、工商、林业、司法部门及试点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金融机构作好试点工作中创新业务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以创新为主线,突出试点工作的有效性。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创新作为试点工作的首要任务,将创新贯穿于整个试点全过程中。在制定试点办法时要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农牧民得到实惠这一目标,既要体现金融创新主题,又要体现风险监管要求,保证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三)坚持风险可控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在金融服务示范试点创新中,必须将风险防范放在重要位置,不能以创新为理由放松风险管理或进行恶意竞争,要在确保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创新各种金融服务方式,最大限度的发挥银行资金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先期进行创新业务论证评估,建立健全创新业务规章制度,严格做到业务发展制度先行,切不可以创新为由放松内控制度建设。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慎审启动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四)把金融创新与延伸农牧区有效担保相结合。试点金融机构要从思想理念上突破原有的条框限制,进一步扩大农牧户和县域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担保的财产范围,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
(五)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实行奖优罚劣。各试点金融机构要将试点期间各项创新业务纳入绩效考核标准。州政府将对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或金融机构主要领导进行奖励,对在试点业务中因循守旧,或以各种借口消极对待试点工作的单位或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全州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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