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br /> 国贸委安全[1999]493号<br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br /> 1999年汛期即将来临,据有关部门分析,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br />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1999年是我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将迎来建国五十周年和澳门回归。为此,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部署更细、要求更高、管理更严、工作更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要通过深入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洪精神,提高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br />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汛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增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建立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br /> 三、尽早部署,争取主动。各企业要完善各项防汛工作制度,尽早动员和布置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充足的防汛物资。要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对防洪工作的指示精神。要及时、准确掌握气象、汛情和水情等信息。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防患于未然。@@<br /> 四、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防汛预案。在汛期到来之前,要督促企业总结历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根据1999年防汛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制定或修订防汛预案;重点行业和企业要开展防汛预案的演练活动,保证防汛预案切实可行。@@<br /> 五、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汛前的安全检查是做好防汛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要认真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矿山、交通、石油、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以及做好防雷击工作的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汛期要加强安全巡查,重点部位和未能彻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人盯死守,保证安全度汛。<b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br />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br />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