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停止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停止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91)交函工字231号

颁布部门:(91)交函工字231号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0000-00-00生效日期:0000-00-00

<p>交通部关于停止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br /> (91)交函工字231号<br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br />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一日,部(89)交工字699号文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施行中由于有些问题文件中不够明确,各地理解不一致,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另外,各地执行也不同步。为了使这一规定进一步完善,经研究决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自今年四月十五日起停止执行,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与国家物价局等部门商议后,再联合发布施行。@@<br /> 为了确保超限运输车辆安全通过公路和公路设施免受破坏,请各地结合通行公路的技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并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对违反规定造成公路设施损坏的,也按上述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br /> 一九九一年四月三日<br /> <br /> </p>

同地区相关
无相关记录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2025年修订)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邯郸市消防车通道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2025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