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九条和第五十一条规定,我部组织编写了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新化学物质监督管理检查规范、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表及填表说明等六项《办法》实施配套文件。现印发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0年7月1日前将意见(书面和电子文档)反馈我部污染防治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臧文超 王宝成
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聂晶磊
电话:(010)84915287,66556259
传真:(010)84913897,66556287
电子邮件:chem@mep.gov.cn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3. 新化学物质监督管理检查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4. 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5. 新化学物质简易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6. 新化学物质科学研究备案表及填表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7. 新化学物质首次活动情况报告表及填表说明(征求意见稿) .pdf
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直属单位
各派出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中国化学会
中国化工学会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
中国欧盟商会
中国美国商会
新化学物质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