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监察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监察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劳部发[1995]201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法律效力:部门规章

应用分类:劳动用工类

颁布日期:1995-04-27生效日期:1995-04-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国劳动监察工作情况,加强对各地劳动监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做好劳动监察工作,现就建立劳动监察情况报告制度通知如下:

  一、实行劳动监察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下级劳动行政部门每季度要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汇报本地区劳动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将本地区上一季度劳动监察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劳动部劳动关系与监察司。报告的内容包括:法规制度建设、劳动监察组织建设及劳动监察执法情况。当前应重点报告开展《劳动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如检查的企业数、涉及职工人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的件数及涉及的人数和金额;受理群众举报案件数、查处结果及处罚等。
  对于社会影响较大或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要专案专报。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劳动监察情况的报告工作。各级劳动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为情况报告的联系人,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情况请于1995年5月20日前报劳动部劳动关系与监察司。

  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按照《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监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277号)认真做好劳动监察统计工作,按时报送年报和半年报统计报表。

  四、按时做好上级劳动行政部门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开展受理群众举报劳动违法案件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4)54号)规定,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的群众举报案件可转请下级劳动行政部门查处,下级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转请查处通知后,应尽快予以查处,并应于一个月内及时将查处结果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五、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重视劳动监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下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关于劳动监察工作的报告,掌握情况,督促有关人员按时完成上述工作,以确保这项工作制度的正常运行。上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工作检查和指导监督,及时帮助解决有关政策问题和实际困难,推动全地区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劳动部在汇总各地劳动监察情况后,将定期向全国通报,对执行较好的地区给予表扬,对无故拖延或不报的地区通报批评。
  各地在开展劳动监察和执行报告制度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劳动部劳动关系与监察司联系。

同地区相关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
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版)》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2号修改单)》《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20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