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行为,根据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2〕318号)要求,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依法对职业卫生机构进行审核、验收。经研究,确定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4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等28家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2家预防性健康机构、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等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资质续展。资质续展机构名单如下: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河西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塘沽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大港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汉沽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蓟县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北京铁路局天津卫生防疫站
海洋石油总医院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防疫站
天津市静海县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宁河县卫生防病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二、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塘沽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大港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汉沽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蓟县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北京铁路局天津卫生防疫站
海洋石油总医院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防疫站
天津市静海县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宁河县卫生防病站
天津汉沽区中医医院
大港油田总医院
天津市一中心滨海医院
天津市塘沽区大华医院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医院
三、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河西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塘沽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大港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汉沽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蓟县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防病站
北京铁路局天津卫生防疫站
海洋石油总医院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防疫站
天津市静海县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宁河县卫生防病站
四、职业病诊断机构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