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已被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已被修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

颁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节能与资源管理类

颁布日期:2007-05-14生效日期:2007-10-01

备注:本法规已于2018年8月9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2018年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已经2007 年4 月30 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6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陆 兵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或者地下水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

  第三条 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取水,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和缴纳水资源费。

  第四条 实施取水许可应当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六条 在同一流域或者区域内需要调整农业、工业、生态与环境、航运等各项用水先后顺序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按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七条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取水许可可以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和征收水资源费。

  第八条 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取水审批权限审批。

  第九条 不同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同一个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取水的,应当分别向具有取水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多个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取水,且取水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分别向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审批机关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第十条 取水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水资源费。

  第十一条 水力发电用水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发电量确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

  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和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用水均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

  第十二条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或者定额取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超10%至30%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1倍加收,超30%以上的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2倍加收。

  第十四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送达的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将应缴纳的水资源费汇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 水资源费的解缴由自治区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征收水资源费职责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人民政府1992年12月12日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发〔1992〕95号)和1997年1月14日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199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同时废止。


同地区相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广西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水源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
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
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全月活动-消除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