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源保护的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源保护的通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市政告字〔2003〕7号

颁布部门:西安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节能与资源管理类

颁布日期:2003-04-29生效日期:2003-04-29

  为加强水源保护,防止水质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运输危险品、爆炸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车辆在108国道黑河峪口以上段、210国道沣河峪口以上段、石砭峪水库库区段、浐河市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地面取水工程以上段和岱峪、荆峪沟诸水库库区段通行。对发现的违禁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可根据情况,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二、禁止在黑河、田峪、涝峪、沣峪、石砭峪、高冠峪、太平河、李家河、荆峪沟等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新建各类旅游度假等项目。对过去未经审批建成的项目,有改造条件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改造方案,限期改造,并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改造或无改造条件的,限期强制拆除。对过去经批准建成的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责令限期按改造方案改造,逾期不改造或经改造仍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搬出水源保护区。

  三、禁止在水源保护区毒鱼、炸鱼、采矿和淘金。违者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外,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止在荆峪沟诸水库库区水源地保护范围和市自来水公司地表水、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修建墓园和设立垃圾堆放场、垃圾处理厂。对过去已建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逐步清除。

  五、为涵养水源,保护水环境,禁止在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及集流区范围内乱砍滥伐林木和破坏植被;禁止在城市自来水管网到达地区未经批准打井取水;禁止利用渗坑等将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下。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地区相关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
西安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鹰潭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鹰潭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